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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塘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 东塘镇 发布时间: 2015-05-22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委、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全会精神,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依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务求实效”的原则,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以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作分工;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明确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4.监督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5.负责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督促各级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7.起草镇党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情况专题报告,督促各级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工作;

    8.负责全镇作风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9.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重要政策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工作;

    10.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王 

副组长:熊 

  员:但  鹏、吴超兵、宋云辉、吴春辉、周         亮、陈泽洲、许建军

办公室成员:冯  浪、侯  卫、冯  威、李首龙、黄楚清、葛建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建军同志担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三、任务分工

    1.镇党政办公室

    (1)负责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牵头负责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协助镇纪委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为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县委实施办法:

    (3)协助镇纪委提出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4)协助镇纪委提出镇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5)会同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制定镇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6)会同镇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起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专题报告,汇总分析各单位上报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专题报告;

    (7)会同镇纪委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8)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9)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纪委(监察室)

    (1)协助镇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党政办公室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负责落实各单位(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3)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

    (4)会同党政办公室提出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5)会同党政办公室提出镇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6)协助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7)协助党政办公室起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专题报告,汇总分析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协助党政办公室抓好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

    (9)受理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0)会同党政办公室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2)负责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政法委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政法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协调组织和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做好腐败案件查处工作;

    (3)参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4)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镇农技站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承担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

    (2)负责指导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管理工作,抓好资产财务管理和审计;

    (3)负责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监督检查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配合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镇教育办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教育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抓好各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工作;

    (3)负责教育领域损害群众不正之风的治理;

    (4)参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镇民政所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民政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4)配合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镇财政所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3)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

公,经费的管理监督;

    (4)配合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工作;

    (5)配合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6)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镇便民服务站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社会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治理;

    (3)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和奖惩工作;

    (4)配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5)配合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6)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镇国土资源所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国土资源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治理:

    (3)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4)配合开展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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