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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塘镇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东塘镇 发布时间: 2015-05-21 00:00 浏览次数: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我镇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根据《岳阳市作风建设“三看三查三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县委确立的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思路,构建作风建设工作新模式、新常态。“系统抓”即把作风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全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领导率先垂范,部门忠诚履职,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盯住重要节点,严查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作风监督网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力度,全面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抓系统”即每年选取部分系统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系统抓、抓系统”活动,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和改进工作方法,以点带面,常抓不懈,真正实现全镇干部作风大转变。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突出抓好以下内容:

    ()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规范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事项责任人。重点整治下列问题:①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②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的;③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的;④工作自由散漫、衣冠不整、擅自离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电子游戏、看影视、下棋、打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或做与工作无关事项的;⑥不按规定值班、住勤和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的;⑦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存在“索拿卡要报”行为的;⑧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

    ()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执收执法单位要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范围、期限和处罚标准等。重点整治下列问题: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的;强行或变相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的;违反票据管理和使用规定收费的;以罚代管、随意罚款、罚缴不分离的。

    ()整治超标配备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要建立公务车辆、驾驶员信息库,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重点整治下列问题:超编制、超配置标准购置公务用车的;违规购置、占用、处置公务用车的;未按要求安装北斗定位导航管理系统和张贴公车统一标识及故意损坏的;未对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的;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未按时上报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用(含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数据的; 不在政府采购定点企业维修、保险、加油的;执法执勤用车和越野车未喷涂统一标识的;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的。

    ()整治违规公款吃喝。严格执行《湘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湘阴办发[2014]5 1),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行为。重点整治下列问题:接待公务活动无公函、无清单的;上高档菜肴、高档酒水、香烟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安排接待活动的;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的;工作日中餐饮酒的;未采取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的;⑦报销审核程序不到位,报销凭证不齐全的;⑧另借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的;⑨“嘴上腐败”改换门庭的。

    ()整治公款旅游。要建立会议、培训、出差台账,及时登记时间、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及事由,并附文件通知。重点整治下列问题: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的;借出差、考察、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③接受服务对象提供旅游活动的。

    ()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发放津补贴。重点整治下列问题:①假借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的;②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③设立小金库的。   

    ()整治公款送礼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行为。重点整治下列问题:①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②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③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用公款送情送礼、赠送土特产的;④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⑤对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不及时清退或上交的。

    ()整治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格执行《湘阴县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湘阴办发[2014]1)和最新释义(湘阴纪发[2015]1)。重点整治下列问题: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执行事前报批和事后报告制度的;个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个人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单位未适时开展整治大操大办专项督查的;未及时做好单位工作人员喜庆事宜摸底和劝导工作的。

    ()整治违反三重一大”、四不一末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湘阴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湘阴办发[2015]2)和《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湘发[2008]1 4)等文件。重点整治下列问题:①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未经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的;集体决策时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未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人事工作、政府采购工作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55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 5 15 5 31 )

    1.召开动员会议。镇党委政府于20155月中旬召开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动员会议。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对单位干部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作动员,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够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集中学习。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禁令汇编》、《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例选编》等学习资料。要结合“清正在心”活动,丰富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深度,使党员干部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实施阶段( 6 1 10 31 )

     1.开展监督检查。各单位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重视用好监督检查这个有力抓手,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针对九项工作任务,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作为重点,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问题的整改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2.抓好整改落实。根据上述九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项问题整改,逐个问题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召开专题研究作风建设的党组会不少于2次、作风建设工作互评的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

    3.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搞好与上级出台的各项作风建设制度的承接,建立健全本单位作风建设学习教育、日常管理、绩效考评、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彻底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

    ()考核阶段( 11 1 12 20 )

    1.开展考核检查。镇作风办负责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开展日常讲评,及时讲评作风建设;开展专题测评,结合述责述廉进行作风测评;根据《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各单位进行年度考评。

    2.落实成果运用。对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抓得不紧、效果不好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重点监督单位,要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列入下一年跟踪监督单位。要将干部作风建设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工作在镇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镇作风办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各级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公开作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书面承诺,带头作出表率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整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抓领导、领导带,保持以上率下纠四风优作风,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态势。

    ()抓实常规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工作措施,把握节点、精心组织,扎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监督网的使用与管理。

    ()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上级精神和县委部署要求,及时报道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严肃查究问责。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正风肃纪、查究间责贯穿于活动全过程。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有禁不止的单位或个人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