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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发〔2016〕4号 关于印发《文星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文星镇 发布时间: 2016-03-20 00:00 浏览次数: 1

文星镇教育总支、各中小学、幼儿园:

文星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7日

                                    

文星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督促、指导学校扎实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帐,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在校车资格审核、源头管理与路查路检等工作中同交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职责;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在校车安全管理中应履行掌握校车状况、了解驾驶人员情况、熟悉行走路线、落实照管人员及每次学生上下车交接制度的义务,并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责任;金桥校车服务公司及驾驶人员要进一步明确有关校车车窗透明度、校车标识标牌设置、核载人数、车辆及司乘人员保险和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方面的要求。切实做到制度、措施、责任、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到位。

三、加强领导,细化责任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放任组长;专职副书记钟应钦、副镇长刘波任副组长;黄汉林、姚正佳、周学良、张磊、辖区派出所所长为成员。

“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本学校校车排查整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湘阴县第九督学责任区要主动取得当地交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联合对责任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经常性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并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教育总支要督促指导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乘车常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各学校要利用广播、墙报、LED屏幕等多种途径以及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超员、超速及非法营运车的严重危害每学期对校车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利用集中授课、分散自学等方式,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五、建立台,严格把关

一是要建立健全责任区乘车学生台帐,做到不遗漏一人。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区新国标校车的台帐,包括校车生产日期、核载人数、运行里数、驾驶人员资质、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管理台帐包括电子档和纸质档两种,并送交当地教育和交管部门备案。三是要督促学校校车及时年审,保证校车安全检测率达100%。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校车要报告交管部门立即停运,直到整改合格为止;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

六、强化源头管理,加大督查暗访

一是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按县政府要求统一纳入县金桥校车服务公司管理,新购置校车必须报县校车办审批。二是定期对校车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立即整治。三是校车在运载学生时,要按报批审核线路行驶,不得跨区域运行,要落实专人随车陪护,负责车内学生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及上下车安全保护等。四是校车出发前,各校(园)监管人员要到位督查,严禁超员车辆上路,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五是教育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对责任区内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及时对校车违规运行的学校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写出安全承诺书等。六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开展校车安全路查路检工作,有效整治校车超员、超速和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

七、建立家长校车安全监督委员会

“校车安全监督员”由乘车学生家长担任,义务承担校车运行安全监督服务,可在校车停靠站点上车监督检查校车工作人员服务状况,驾驶员是否违规操作,随车照管员是否规范服务,乘车学生安全带佩戴情况以及车内乘车安全实施是否完备,并定期到校车运行线路、站点进行实地考察,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和校车公司反映。

八、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把校车安全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源头管理、隐患整治及安全行车等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定交通安全示范校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共同努力,全力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