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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发〔2015〕27号 文星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文星镇 发布时间: 2015-04-04 00:00 浏览次数: 1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湘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波任组长,任超、金国庆任副组长,周学良、周谦、杨海波、汤波、黎寅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安监站,电话:07302226526

 

 三、行政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法定程序,公平、公正执法。

2、分工负责原则。对纳入2015年执法检查对象的,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由各相应责任单位进行检查。

    3、全面检查原则。各责任单位对确定检查的对象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对象、内容全覆盖、不缺失。

 

 四、行政执法内容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门店是否落实相关制度。

3.门店内烟花爆竹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存储是否超量。

4.是否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张贴警示标志。

5.经营门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安全知识培训。

 

     五、行政执法要求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第一次以检查组织保障为主,后段行政执法检查以检查经营单位作业场所为主。

2.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的,期满后或经当事人申请后要及时认真组织复查。

3.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现场处理、责令限期改正的,由检查单位依法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移交县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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