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防控误食野生鲜蘑中毒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文星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4-22 16:04 浏览次数: 1

  文办发〔2024〕73号

  关于加强防控误食野生鲜蘑中毒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部门单位:

  随着气温升高、雨水增多,各式各样的野生蘑菇进入了繁殖的高峰,各地群众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代价巨大,教训惨痛。为有效预防野生鲜蘑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村)要提升政治站位,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及时召开野生毒蘑菇预防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拿出适合本社区(村)特点的有效办法。

  二、切实加大宣传。各社区(村)尤其是农业社区(村)要全天候滚动播放村村响宣传音频,在农贸市场、菜市场、集市、学校等可能出现野生菇采摘地点设置警示标语、悬挂宣传横幅,

  利用微网格群转发防控误食野生毒蘑菇宣传知识,引导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体、中小学生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毒蘑菇。

  三、强化信息上报。各社区(村)要将卫生室医生加入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群,一旦出现疑似误食野生毒蘑菇事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在2小时内将情况反馈到街道,并督促病人家属第一时间将病人转诊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抓好应急处置。各社区(村)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有群众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迅速对其采用催吐等方法进行排除毒素处置,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街道、疾控报告。就诊时应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便医务人员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明中毒原因。

  附件: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宣传标语

  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

  附件:

  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宣传标语

  1.野菌虽味美,误食能要命!

  2.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蘑菇!

  3.珍爱生命,远离毒菇!

  4.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谨防野生蘑菇中毒。

  5.毒菇难辨别,请勿乱采摘。

  6.“红伞伞,白杆杆,珍爱生命,禁止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7.路边的蘑菇不要采!误食毒菇后果很严重!

文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