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内社区治安巡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
为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文星”建设,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广大居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内社区的治安巡逻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巡逻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7日(逢单日白天14:30—17:30 ;逢双日晚上21:00—01:00)。另:每周星期五、星期六为下半夜巡逻(1:30—5:00)。
二、调整范围:三井头、滨江、先锋、江东、宗棠、旭东、东湖、高岭、白沙、栗塘社区,其他社区(村)按原来的方案执行。
三、人员安排:白天由各社区安排一名社区干部带队组织巡逻队员开展巡逻,晚上每个社区要保证有三名巡逻队员参与巡逻。
四、装备配备:巡逻服装、头盔、袖章、警棍、锣、喇叭、手电(白天喇叭和手电不带)。
五、工作要求:巡逻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旷工;在当班时间内要装备齐全,步调一致,不准关闭手机,巡逻期间不准出入娱乐场所,重点巡查小街小巷和居民楼栋;尤其白天带队的社区干部和巡逻队员要士气高昂,展现出我镇巡逻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我镇居民的安全感、满意度。
镇党委、政府将组织负责干部对巡逻工作进行督查,采取蹲点、跟踪、返点和常规等方式进行,对每次督查情况将如实记录在册,并定期通报。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