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生态能源服务中心概况
来源:湘阴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   2018-03-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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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岳办〔2015〕23号)和《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办发〔2015〕66号)精神,将湘阴县生态能源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局,更名为湘阴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信息:

主任:欧正平  主持全面工作。手机13574019288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节约能源法》及《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和其他有关能源法法规政策。

2、研究拟定全县生态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制定有关生态能源建设技术标准和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工作。

4、指导生态能源开发利用和节能工作,协调全县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5、为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服务,指导、协调全县新能源开发(风能利用技术、生物质气化、固化和液化等技术、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发电等)及技术成果推广。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对单位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办和检查;承办会务、情况综合、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2、业务股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规划意见,组织开展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和生产生活污水沼气厌氧发酵技术的建设,开展生态能源建设的调查研究、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和推广,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节能工作。

3、财计股

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处理日常财务工作,监督并正确有效使用行政经费及各项专项资金。

4、湘阴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下属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机关党的组织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联系方式:0730-2223173

咨询投诉电话:0730-238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