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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6-20 17:04 浏览次数: 1

一、部门职能职责

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湘阴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全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负责审计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负责全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负责审计由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其及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负责审计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8、负责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人员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数49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收入5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32.1万元。

2017年本单位预算支出5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四、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

五、其他说明

1、上级组织的外地审计项目及下乡审计需要列支伙食补助及交通费用。

2017年决算公开最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