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2017年畜牧业发展工作计划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3-0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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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养殖业发展总体思路是:以持续增加养殖农户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为方向,不断提升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养殖污染整治的落实,加强动物防疫、动物检疫以及屠宰监管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2、2017年养殖业工作目标是:2017年,全县稳定生猪发展180万头,其中出栏生猪100万头;发展牛12万头;发展羊8万头;发展家禽1000万羽,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无重大畜禽产品质量事故发生。

3、2017年养殖业重点工作是:

(1)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产业提质升级。

围绕全县畜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这一中心,积极推行适度规模和标准化养殖,按照种植业和周边土地的消纳能力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和规模,全面推广“猪-沼-鱼”“猪-沼-果”等生态养殖方式,加强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的产地建设。

(2)着眼两个重点,强化养殖污染整治。

一是着眼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基建改造,按照环保要求全面完成100家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对达不到粪污处理要求的畜禽养殖场全面实施强制关停,达标后才能进行生产。二是着眼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治理。对县域洞庭湖内湖及取水点周边未完成退养拆除的76个养殖户、3.55万平方米养殖栏舍全面关停拆除到位。

(3)抓好三个推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一是推进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县级兽医实验室技术水平,具备对新发疫病、复杂疫病、非法添加物、药物残留等检测诊断能力和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为各乡镇动物报检点完善办公设备,购置 离心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脑、办公桌椅等一系列基础设施。二是推进动物防疫队伍的完善。通过购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缺少防疫人员的乡镇补充防疫人员,定期举办动物防疫知识培训班,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水平;进一步加强乡镇站的管理,严明基层站工作人员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三是推进动物防疫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县、乡、村(养殖场户)各级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明确县局、县站、乡镇、乡镇站、村各级动物防疫工作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 “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率100%,卡耳率100%。

(4)立足四个提高,强化畜禽质量安全。

一是提高兽药饲料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次以上,继续加大对违禁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氯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健全应急事件处置方案,确保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同时,集中力量从严从快查办重点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兽药行为。二是提高动物检疫监督水平。针对检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开展2-3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技能操作培训,邀请基层一线在岗实际操作人员对检疫实际操作进行现场讲解演示,对检疫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考核,通过一对一指导提升检疫技能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扩大动物检疫票证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有效提升动物检疫工作信息化监管能力。三是提高畜禽屠宰监管水平。对全县畜禽屠宰经营户和集贸市场、村居街巷的生鲜肉品经营户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健全完善档案,开展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和屠宰病死病害畜禽、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私屠滥宰黑窝点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屡查屡犯的违法窝点和人员登记造册,列入“黑名单”,作为监控重点,从速从重处罚。四是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和执法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无执法资格上岗执法问题。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专职畜牧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同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