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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食药工质〔2017〕31号 关于印发《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6-15 15:43 浏览次数: 1

各相关股室、各基层所、执法大队: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促进我县产品质量提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重要消费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配件和汽柴油品、特种设备和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质监利剑行动”五个战役,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以“质监利剑”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集中公布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质监利剑”行动各个专项打假实现案件数量同比上升,切实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维护消费品安全,深入开展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学生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节能灯具等10类消费品和电动自行车、儿童仿真饰品、小家电产品等为重点,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依法严查不符合标准、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三)围绕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深入开展建材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电线电缆、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防水防火材料、涂料、钢材、水泥、人造板、消防产品等为重点,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无照经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去产能”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等淘汰建材产品违法行为。

(四)围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服务民生,深入开展汽车及配件和汽柴油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汽车以载货类汽车、校车和客车为重点。汽车配件以制动器衬片、滤清器、电池、灯具、轴承、轮胎、内饰、润滑油等产品为重点,油品以车用汽、柴油为重点,对汽车及汽车配件、汽柴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未经认证出厂、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次充好、无照经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五)围绕保障质量安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和烟花爆竹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依法严查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三超”(超规格、超范围、超药量)和“假大空”、无运输包装或运输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违规使用含铅化合物等国家禁限用药物加工烟花爆竹产品违法行为。

在抓好上述五个专项的基础上,还要认真组织开展和配合“伪基站”“黑广播”“土炼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执法打假工作。

三、责任分工

1、综合执法大队:部署安排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组织对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违法生产企业进行查处;对产品质量低劣、屡查屡犯或违法生产加工的“黑窝点”进行捣毁;负责查处大要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对涉案货值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直接查办;配合省、市局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

2、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所:负责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实施抽样检查,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查处;受理消费品质量投诉举报;上报消费品缺陷信息。

3、产品质量监督股:制订全县 “质监利剑”行动方案;调度、统计、上报全县专项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数据、案件办理情况;通知、督促对严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和后处理工作。

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全县范围内流通领域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重点产品实施抽样检查,指导基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进度管理所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查处;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等。

四、工作措施

(一)深挖细查案件线索。按照省、市局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及时处置相结合,紧紧围绕关系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高危产品和易发、高发质量违法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质量违法线索排查。一是充分发挥12315、12365热线的窗口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消费者举报的质量违法行为。二是加大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力度,通过对网上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的产品进行排查,发现案件线索,落实属地查处。三是完善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衔接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产品质量问题的排查和处置。四是加强舆情分析,妥善处置媒体报道的质量安全线索。五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协作力度,挖揭行业“潜规则”,防范行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产生和扩大。构建以执法打假重点产品目录为指导的工作模式,通过线索摸排和案件分析,确定本地区的执法打假重点目录,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打假工作。

(二)组织开展集中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组织暗访摸排和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例,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打假治劣的浓厚氛围。

(三)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围绕增强打击力度,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质监利剑”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克服以往检查多、查处少、处罚轻的问题。对涉刑线索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对涉刑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需要通报有关部门的,及时通报;对案情重大和跨地区的以及社会影响大的大要案,报请省、市局实施挂牌督办。

(四)加强内外协调配合。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加强与省、市局内其他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协作配合。要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对其他业务部门转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情况信息沟通,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五)加强舆论宣传发动。一是坚持主动宣传和边打边说,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宣传,切实形成宣传声势。二是以宣传查办案件工作为重点,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公布,提高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三是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执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讲好执法故事,传播好质监声音,兼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震慑违法分子的实际效果,努力发挥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效应。

附:抽查重点产品:

1、重要消费品:

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学生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节能灯具、电动自行车、儿童仿真饰品、小家电产品(电饭煲、电烤箱、微波炉、果汁机、豆浆机、电热水器、电暖器、电吹风、浴灯、电风扇、除湿机、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

2、农资产品:

化肥:氮肥(氯化铵、尿素等)、复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钾肥和磷肥

农药:原药、母药、乳油、可湿性粉剂、粉剂、悬浮剂、水剂、可溶性液剂、水乳剂、微乳剂、悬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

农机具:抛秧盘、喷雾器、农用薄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旋耕机和小型柴油机等农机产品及其配件

3、建材产品:

电线电缆、墙体材料(烧结砖、混凝土空心砌块、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保温材料、防水防火材料(建筑防水卷材)、涂料、钢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人造板(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建筑玻璃(建筑钢化玻璃、建筑夹层玻璃)、消防产品(火灾报警产品、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灭火剂)

4、汽车配件:

制动器衬片、滤清器、电池、灯具、轴承、轮胎、内饰、汽车轮胎、汽车玻璃

5、车用油品:

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润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