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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食药工质〔2017〕8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佳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3-10 15:36 浏览次数: 1

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办案能手的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鼓励和带动系统内执法人员强化自身素质,提升实际工作能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十佳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的

进一步规范全系统的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职能到位。

二、评选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严要求、高标准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

本局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证》,直接从事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案件主办人。

四、评选条件

(一)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热爱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勤政廉洁,公正执法。

(二)对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能准确掌握,融会贯通,科学运用,体现在案件办理熟悉、熟练,执法办案具有一定的技能、技巧。

(三)当年承办的案件无错案,主办一般程序案件并已结案的案件数不少于10件,且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至少有三种以上类型)。

(四)承办的案件符合国家、省市各主管机构关于执法办案制度的要求,法律适用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案件卷宗规范、质量较高;

(五)查办疑难案件、知识含量较高类案件的能力强;查处案件有较高的办案技巧,在技术手段和查案方法方面有较大创新;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选为办案能手:

1、所办案件因违法行政被行政复议撤销或变更的;

2、所办案件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

3、所办案件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赔偿的;

4、所办案件达到追诉标准没有移送司法机关的;

5、2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评选程序

(一)按照比例原则,由法规股根据案卷质量评查(35分)、办案数量(15分)、案件罚没入库数额(20分)、典型案例(15分)、考试得分(15分)五个方面对案件主办人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初步意见。

1、案卷质量评查:将每个案件主办人承办的案件(当年元月1日起至10月31日办结的案件),由政策法规股对照进行个案评分,计算出平均分,得分=35/平均分×100。

2、办案数量得分=办案数量(主办)/机构年度案件任务数×15。

3、案件罚没入库数额得分=指定日期财务股出具的数额/年度应完成指标数额×20。

4、典型案例得分由县局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委员会综合评定。

5、考试得分:案件主办人参加县局统一组织的办案能手业务考试,按考试成绩折合得分。

考试卷面成绩在本系统QQ群公布,卷面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公布,但取消评选资格。

(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六、表彰奖励

(一)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被评选出的办案能手, 由县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对被评选出的办案能手,列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和岗位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促使其保持荣誉,不断进步。

七、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十佳执法办案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行政执法工作和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综合执法大队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评选办公室”)设在县局政策法规股,由冯漫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执法办案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强队砺剑”的一 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这是对我局整体执法素质的一次集中的检验。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十佳执法办案能手”的评选活动,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审核,保证质量。在新形势下,执法工作要充分体现“执法是更高层次服务”的理念。要挖掘一批在执法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办案能手,树立执法办案工作典型,把他们成功的经验变成推动我局执法办案工作的动力。

(三)分步实施,严格把关。办案能手的评选将分步实施,分为推荐申报、审核确定、参加评选活动三个阶段,期间整个过程,县局十佳执法办案能手评审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实施监督。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