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7-04-13 00:00 浏览次数: 1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景点景区讲解服务水平,全面展示我县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助推湘阴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景区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岗位计划为5名,性别不限。招聘方式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按13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湘阴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热情大方,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3、年龄25周岁以下( 199211以后出生)。

    4、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中文、历史、教育、博物馆、播音主持、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6、普通话标准、流利。

7、身体健康。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为了方便、快捷、准确地做好报名工作,请报考人员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报名时间201752—54。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30--2260012

2、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组考形式。

以公开考试形式择优招录。考试的方式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统一由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2个公共测试题目和1个模拟景区现场解说题目。面试时长为15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抽签依序进行面试。

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分别给每位面试对象打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下列方法处理:1、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较高者优先; 2、如再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①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②违反计划生育的;

③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

六、管理和待遇

1. 拟录对象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由湘阴县文物旅游局负责管理。

2.薪酬及社会保险待遇:实行年薪制,每年6万元(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等);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有关考试信息,在中国·湘阴人民政府网、掌上湘阴、湘阴社保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湘阴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附件:湘阴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报名表

 

 

湘阴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领导小组

2017 412

 

 

 

 

 

 

 

湘阴县公开招聘景区讲解员报名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身高(cm

 

 

 

 

 

民族

 

 

 

 

贴二寸近照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婚姻   状况

 

联系手机

 

户籍所

在地

 

家庭住址

 




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大专

 

 

 

本科

 

 

 

硕士

 

 

 

高中起学习及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学习或工作单位

担任职务、获得荣誉、发表作品等情况

 

 

 

 

 

 

 

 

 

 

 

 

 

 

 

 

请另附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