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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5-24 15:09 浏览次数: 1

为落实全面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19〕45号)和《岳阳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把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脱贫攻坚摆到重要位置,更加注重夯实脱贫基础,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指导服务,强化质量安全,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如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二、任务目标

认真做好新增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核查鉴定,6月底前完成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0户,确保2020年底前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改尽改。

三、改造进度

1、3月份,完成各乡镇、街道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鉴定核查,启动开工改造。

2、4月份,完成2020年剩余任务数的50户验收。

3、5月底,全面完成2020年140户新增危房存量改造任务。

4、6月份,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完善“一户一档”资料,改造对象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农户档案系统,并迎接市级、省级、国级考核。

四、总体要求

要继续按照《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湘阴县2019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标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既不超标也不降标。新建不得超标。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理性建房,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遵照2019年规定标准执行。修缮不可降标。在确保基本住房安全基础上,要合理设置厨房、卫生厕所,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注重与农村“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政策和资源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坚决杜绝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刷白墙”式的形式主义,全面提升改造效果。管钱不能放松。实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公开制度,在补助资金拨付到户一个月内,农户名单及补助金额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乡镇公开栏、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公示相关照片、截图等资料留存备案,杜绝套骗取、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现象。

五、具体任务及措施

1、核定住房等级。精准实施农房危险性鉴定,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出具鉴定报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鉴定报告还要放入该户的家庭扶贫档案备查),要对新增140户存量危房进行逐一鉴定,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方可改造,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享受改造政策。要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定期对接,掌握四类重点对象动态信息,及时获取四类重点对象变动名单,确保四类对象认定精准,分级建立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台账,确保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性鉴定全覆盖、鉴定对象全核实、鉴定结果全精准,并及时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进行挂牌标识。

2、规范改造程序。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认定程序,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是农户,由农户提出申请。应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农户积极申请实施危房改造,农户自愿通过租赁房屋、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必须履行确认程序。村级评议,村委会应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对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开展村级评议。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入户调查,将符合条件的改造农户情况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后,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县级审批,县住建部门会同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经村级评议通过的农户名单开展联合审核。三级公示,严格执行村、乡镇和县级三级公示制度,按要求将通过的农户名单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公开栏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函告农户,建立函告制度,将审批后的改造方式、新建房屋面积、拆除旧房等要求由乡镇组织人员将《告知函》函告农户。改造监管,乡镇、村要重点抓好放线开工、主体施工环节的管控,在改造房屋放线开工时提前干预,避免选址不当、规模超标的问题,在主体施工环节开展现场巡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房屋验收,要按照2019年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加强乡镇自验环节管理。等级挂牌。改造房屋在通过验收,认定安全后,由乡镇组织村级进行房屋等级挂牌标识。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补助资金由乡镇专题会议研究上报和县级审核程序,经批准后及时执行三级公示要求。

3、加强质安管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均采用自建方式,农户及其委托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要加强现场监管和标准技术指导,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和房屋结构安全,房屋质量有保障。改造验收合格后认真填写《基本安全评定表》,作为农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基本安全评定合格是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和拨付补助资金的前提条件。

4、优化改造方式。各要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方式,降低农户建房负担。鼓励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5、完善档案管理。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制度,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参考模板》要求,填写完善档案内容,要特别注重及时收集改造前、中、后相关照片,确保纸质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开工、竣工等进度情况应及时录入到全国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确保应录尽录、不漏一户。要加强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数据更新,做到改造一户、更新一户。

6、精准台账管理。落实分级台账管理制度,村级、乡镇、县级都应建立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挂牌标识、改造进度、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台账,实行精准鉴定、精准危改。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及相关统计表格,各乡镇于每月20日前务必按时汇总报送县危改办。相关工作台账和统计数据作为信息核查、工作督查、评估考核的依据,实施精准调度、精准考核。各乡镇务必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7、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组织开展“回头看”。各乡镇要围绕鉴定不到位、标识不到位、公示不到位、改造不到位、资金不到位、档案不到位、录入不到位等问题,特别要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加强检查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完善工作制度,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进一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在对象认定和危房鉴定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在竣工验收中索拿卡要、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强烈反映的虚假作风问题等方面,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