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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方案

来源: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9-03-22 16:29 浏览次数: 1

湘阴建发〔2019〕11号

一、督查时间

2019年3月25日(下周星期一)开始至4月下旬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开展工作落实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实行零容忍、全覆盖。

三、督查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2.局各二级机构及工作人员;

3.全县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及其从业执业人员。

四、督查方式及内容

1.局机关各股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熟悉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情况,组织全局机关干职工进行专题测试。

2.局各二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动员部署方面,检查是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宣传氛围方面,扫黑除恶是否适当增加了内容;资料台账方面,有相关文件和会议、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记录一致;抽查熟悉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情况;组织领导和组织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组织架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1月至今,分门别类完善工作计划;线索摸排情况,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企业及人员,进行了移交处置,对涉黑涉恶企业和人员是否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线索是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全县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及其从业执业人员。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的方式,督查组组织人员赴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现场,检查从业人员熟悉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情况;企业和项目是否涉黑涉恶;项目开展和建设过程中是否受到黑恶势力影响;检查企业和项目相关人员对扫黑除恶认识和评价,遇到问题,是否及时交办跟进。

五、结果运用

1.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督查结果运用

第1次抽查专题测试要求不能低于90分,熟悉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不达标的,将在电子屏上予以公示;第2次抽查不达标的,将由局分管负责人组织约谈;第3次抽查不达标的,实行停薪停岗1个月,并督促其学通弄懂为止。

2.对局各二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督查结果运用

督查发现问题较多,不达标的,将对站所负责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启动约谈程序;第2次抽查不达标的,对站所负责人启动组织程序。

3.对企业和项目督查结果运用

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第1次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个别座谈,现场进行督办交办,限期3天内整改到位;第2次抽查不达标的,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将情况上报至县扫黑办,纳入“黑名单”和“一票否决”企业名单。

4.附  则

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各二级机构、企业和项目及其人员督查情况,以督查通报为准,通报结果与各单位、企业及人员年终绩效考核管理、评先评优挂钩。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