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建发〔2016〕6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阴建发〔2016〕6号
局直各单位: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4日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和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特制定2016年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住建局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狠抓各类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为住建系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程兴邦任组长,钟罗群、杨建文、熊才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部署安排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及燃气管理、城市管理、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整改及事故查处、行政处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钟自力任办公室主任,陈亮任专干,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局有关科室、下属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燃气经营、城市管理安全的督促检查。
局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确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管负综合监管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形成单位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3】47号)文件要求,住建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
1、把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重点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法》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把好建筑工程(含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施工许可关。
2、抓好建筑市场主体安全。重点是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活动,突出“打非治违”,查处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安全。①防工程坍塌。重点是深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和施工围挡、宿舍的安全。②防机械事故。重点是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工具要经过检验、检测并且合格,拆装、检测队伍要具备法定资格,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③防高处坠落。重点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按规定使用。“四口、临边”防护要严密,严禁使用劣质防护材料。④施工用电安全。重点是临时用电方案必须单独编制,三级用电保护要到位,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严禁用电乱拉、乱接和不装触电保护器。⑤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综合竣工验收关。⑥组织推广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⑦负责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本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因质量引起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重点是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要有经审查合格的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要有严密的安全防护,施工时要有专职监护人员,开展危旧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对较大的旧房拆除工程要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5、燃气安全。重点是严格按规定,监管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监督管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操作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营。燃气经营方面:站区、罐装区、充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到位,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地段要设立必要的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要严格执行供气管线每天巡查和每月检测制度,落实管线巡查责任制,罐装液化气严禁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查处非法充装、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6、供水安全。重点是严格按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操作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营。水厂要加大水源地保护治理力度,增设保护设施,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水质安全。要根据水质的季节变化加密检测频次,充分发挥预警作用,做到监测前移,主动防范,确保汛期、风雪严寒等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供水。
7、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重点是市政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机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操作、高温作业防护等必须规范到位。市政道路开挖要有严密的围护并且要设立可靠的安全标志。对路面坑塘、路灯盗损、窨井盖丢失等问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8、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安全。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生产作业应严格按照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行道树修剪等高空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及园林绿化防火,加强对养护企业和养护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技术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9、环卫安全。重点是对道路清洁工、公厕保洁工、车辆驾驶人员、仓库保管员、机械化中转场管理员、修理人员等,加紧制定环卫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并加强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学习,规范操作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安全。
10、城市管理安全。重点是继续深化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加强网格巡查过程中执法车辆的检查、加强对各中队、各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到组织严谨、行动有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1、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重点是对大型户外广告牌、围挡广告设施、立柱广告设施、门店招牌进行定期排查,确保设施安全运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12、各类火灾易发场所。重点是安全通道必须畅通,有安全禁令标志,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且保证能正常使用;开展重点部位(办公场所安全用电、防盗工作)和重点人员(驾驶员、财务人员)安全教育和整治工作;开展公务(生产)车辆安全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围绕上述安全工作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卓有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明确责任如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专项治理由局建管站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市场主体安全专项治理由局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房屋拆除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由局质安站负责组织实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局燃气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供水安全专项整治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安全专项整治由局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环卫安全专项整治由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由局城管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由局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安全制度。
(一)加快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并落实以下12项基础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3)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各岗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隐患整改制度;(9)安全例会制度;(10)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措施;(11)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制度;(12)安全月报制度等。
(二)着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评估和演练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自行组织评估一次,评估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充分重视;(2)各单位的风险有无变化;(3)应急预案是否根据单位的布局和工艺变化而更新;(4)新进人员是否培训,培训是否达到目的;(5)预案中的人员姓名、职责、联系方式是否已变化;(6)是否将应急管理融入单位整体管理;(7)对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演练,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演练一定要科学、周密、细致,要在绝对安全条件下进行。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单位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所需资金投入,要主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同时要把安全设施纳入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工作,尤其是对新职工、转岗职工、外来工、临时务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严禁“三违”现象出现,教育职工自觉做到“三不伤害”。
(五)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住建局按照县安委会每年向县直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对各部门、各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人人有目标。2016年住建局安全管理工作总的工作目标是: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事故,力争全年不发生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凡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对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力、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重大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追究。
(六)健全安全生产定期报告、督查和约谈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住建局作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向住建局安全监督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月报表》,每年年底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住建局安全监督办要根据行业特点,针对事故高发期,重大危险源等,对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开展每年不少于四次的督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时间从3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督查内容详见附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整改期限和要求,并做好应急预案。发现履职不力、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所监管领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约谈纪要予以通报。
(七)健全安全例会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由住建局安全监督办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工作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组织安全生产工作部门每年至少开展3次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督办,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相应监管部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联合执法结束后,相应监管部门、单位要将执法情况及时通报住建局安全监督办,住建局安全监督办应定期对联合执法工作效果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有关情况报住建局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八)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
住建局安全监督办应建立专项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它举报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和处置程序。对受理的举报事项,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属本局管辖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送其它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纪律和刑事责任。应充分利用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查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工作情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附件1:湘阴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督查隐患登记台账
附件2:2016年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内容
附件1:
湘阴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督查隐患登记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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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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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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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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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
隐患和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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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
求和处
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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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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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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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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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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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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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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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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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说明:安全生产督查一年共分为四次,3月、6月、9月、12月各一次。
附件2:
湘阴县住建局各二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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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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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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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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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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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法》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把好建筑工程(含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施工许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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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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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筑工程监察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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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活动,查处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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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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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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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安全:①防工程坍塌。重点是深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和施工围墙、宿舍的安全。②防机械事故。重点是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工具要经过检验、检测并且合格,拆装、检测队伍要具备法定资格,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③防高处坠落。重点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按规定使用。“四口、临边”防护要严密,严禁使用劣质防护材料。④施工用电安全。重点是临时用电方案必须单独编制,三级用电保护要到位,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严禁用电乱拉、乱接和不装触电保护器。⑤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综合竣工验收关。⑥组织推广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⑦负责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本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因质量引起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2、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管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要有经审查合格的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要有严密的安全防护,施工时要有专职监护人员,开展危旧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对较大的旧房拆除工程要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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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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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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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操作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营。燃气经营方面:站区、罐装区、充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到位,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地段要设立必要的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要严格执行供气管线每天巡查和每月检测制度,落实管线巡查责任制,罐装液化气严禁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查处非法充装、经营液化气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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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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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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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规定,对供水设施、化学药品存储使用进行定期检测。操作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加大水源地保护治理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增设保护设施。要根据水质的季节变化加密检测频次,充分发挥预警作用,做到监测前移,主动防范,确保汛期、风雪严寒等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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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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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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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市政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机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操作、高温作业防护等必须规范到位。市政道路开挖要有严密的围护并且要设立可靠的安全标志。对路面坑塘、路灯盗损、窨井盖丢失等问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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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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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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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生产作业应严格按照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行道树修剪等高空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及园林绿化防火,加强对养护企业和养护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技术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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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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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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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清洁工、公厕保洁工、车辆驾驶人员、仓库保管员、机械化中转场管理员、修理人员等,加紧制定环卫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并加强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学习,规范操作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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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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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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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加强网格巡查过程中执法车辆的检查、加强对各中队、各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到组织严谨、行动有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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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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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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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型户外广告牌、围挡广告设施、立柱广告设施、门店招牌进行定期排查,确保设施安全运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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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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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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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建设,使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设计、勘察、后勤内保、司机驾驶“四项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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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住建局各二级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点还应包括各类火灾易发场所安全,重点是安全通道必须畅通,有安全禁令标志,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且保证能正常使用;开展重点部位(办公场所安全用电、防盗工作)和重点人员(驾驶员、财务人员)安全教育和整治工作;开展公务(生产)车辆安全行车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