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建发〔2016〕1号 关于继续开展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阴建发〔2016〕1号
局直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整体工作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给局党委调整配备各级班子和负责干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文件精神,参照《湘阴县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湘阴办发﹝2014﹞39号)和《湘阴县县管干部德的反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湘阴组发﹝2015﹞30号)精神,现将继续开展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局局直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副局长带队,局办公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安全办、计生办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考核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并形成考核考评意见报局党委。
二、考核时间
一般为当年12月下旬至下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核内容
局直各单位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科学发展、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反腐倡廉、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重点考核职能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精神,以及选人用人、中心任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
局直各单位班子成员主要考核个人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德”的反向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敬业精神、自身形象、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等。具体为:一是考察素质,是否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作决策、尽职责;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谋划工作、推动本职工作进展;是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二是考察业绩,主要考察完成本职工作目标情况。三是考察作风,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否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是考察廉政建设,是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情趣健康、淡泊名利。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计分办法
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评价综合计分由民主评价、绩效评价二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四种评价意见对应的换算系数分别为1.0、0.8、0.6、0.2。同时根据受到的问责和处分情况给予相应的扣分。
(一)民主评价。
由单位班子成员、全体干职工、“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同志代表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测评,民主评价得分按55%计分。
(二)绩效评价。
班子的绩效评价,均以局党委组织的年度考评结果为依据,各类计分均以第一名的分数计满分作计算参数,按45%计分。班子成员的绩效评价以班子考核得分为依据,按45%计分。
(三)注意事项。
1、民主测评时,“好”和“优秀”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四舍五入),超过的则“好”和“优秀”票一律作为“称职”票统计。被测评对象5人(含5人)以下的,测评时“优秀”票可以打2票,5人以上8人(含8人)以下的,测评时“优秀”票可以打3票,其他的按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四舍五入)比例掌握。
2、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的班子成员,参加其主要工作单位的考核。
3、抽调参加全县中心工作6个月以上的班子成员,不在原单位参加民主测评,主要听取中心工作主管领导意见。
4、调任新单位工作不足6个月的班子成员,在新单位只听取意见,不进行民主测评,其民主测评在原单位按原职务进行。
5、只有一名负责干部的单位,原则上只考核负责干部个人,不考核班子。
五、考察程序
1、召开会议。被考核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班子及班子成员撰写述职述廉述法述学述德报告。考察组到达单位后,组织召开考察工作大会。参加考察会议人员为:单位班子成员;建管、质安、执法大队、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燃气、广告、设计院的全体在职职工;自来水、城管、环卫中层骨干以上人员,其他人员不少于30人(随机抽取);退休老同志代表1-2人。
2、大会述职。各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按照考察要求进行述职述廉述法述学述德,单位“一把手”在大会上既要代表班子,又要进行个人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其他班子成员也需大会上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3、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单位所有参会人员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以无记名方式对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听取对班子和班子成员评价意见,核实有关情况,全面深入了解班子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座谈时既要谈成绩,也要谈缺点和不足。参加个别谈话对象为:本单位班子成员;部分中层骨干;退休老同志1-2人。具体人员由考察组现场予以确定。
5、查阅资料。重点了解班子工作制度、重大事项会议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班子学习记录及能反映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等。
6、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民主测评结果和局纪委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年度考核情况,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计分,依据综合分值分类排队,报局党委会议确定。
六、考察准备
1、按参会人数准备好测评表;
2、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收齐一份纸质的,并将电子文档拷贝在一起);
3、文档资料(包括班子学习、集体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记录,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能反映班子、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有关资料、数据);
4、参加测评、座谈人员名册各4份(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请安排好座谈联络人员,准备好座谈场所两处。
七、班子和班子成员分类标准
(一)班子分类标准
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价。
其中“好”班子的综合得分应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取考核班子总数的20%按得分由高至低认定。
“一般”班子的综合得分应在75至85分之间(含 75分不含85分)。
“差”班子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且在排名处于后3位的班子中甄别认定。
其余为“较好”班子。
有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评定为较好及以上层次的班子:
1、因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民调、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有2名以上(含2名)负责干部受到停职检查以上问责处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行政记大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3、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4、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二)班子成员分类标准
班子成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价。
其中“优秀”干部的综合得分应在92分以上(含92分),并按考核对象人数的20%比例掌握,一般根据得分由高至低认定。
“称职”干部的综合得分应在85至92分(含 85分不含92分)。
“基本称职”干部的综合得分应在75至85分(含75分不含85分)。
“不称职”干部的综合得分应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且排名在倒数后3位的干部中甄别认定。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中“不称职”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当年受到停职检查、降职使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子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有局党委关于对单位当年相关工作考评记分办法中所列取消评先资格条款情形的;
2、在班子考评中班子被评为“差”的;
3、班子成员当年度有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有3人以上(含)受到县、局问责办问责的。
八、考察结果运用
考核评价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负责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下年度不能提拔、重用;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并予以岗位调整。在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且被评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附件:1、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名册(样表)
2、被考核单位民主测评大会民主测评表(样表)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4日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1: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名册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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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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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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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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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民主测评大会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 201 年 月 日
领导班子集体总体评价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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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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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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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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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总体评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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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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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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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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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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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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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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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在你认为属何档次的相应空格内打“√”。
2、被测评对象5人(含5人)以下的,“好”和“优秀”等次可以打2票,5人以上8人(含8人)以下的,“好”和“优秀”等次可以打3票,其他的按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四舍五入)比例掌握,超过的则“好”和“优秀”等次票一律作为“称职”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