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内设股室职能职责的通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6-02-23 00:00 浏览次数: 1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了明确机关各股室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制度政策执行力,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会研究,对机关各股室职能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住建工作的综合调研、政策法规的宣传、重要文件的起草;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处理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各种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内保、信访、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计股

负责拟订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调度、使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基金的使用;负责全局预决算管理,做好机关院内财务核算及城建档案馆经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局系统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对二级机构财务状况、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二级机构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企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监督;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纪委、局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指示在局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负责全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受理对局系统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局管负责干部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城市管理督查、机关考勤统计与通报;负责局系统内审工作、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相关工作督查督办;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城建档案馆

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乡勘测、城乡市政、公用方面的资料档案,以及城乡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风景名胜、园林绿化、城市建设科研方面有关档案;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

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范村民建房、村镇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村镇建设工作的规划编制和方案评审;协助全县建制镇、乡集镇、村庄的村容镇貌整治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协助全县重点镇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各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规范村民建房、村镇建设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设工作有关资金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批、监督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小城镇建设行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公共、民用建筑能耗与节能统计;负责中心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建制镇、乡集镇、村庄建设管理方面的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上级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以及小康工作、实事工作;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计生办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达;年初对下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及时准确填报计划生育工作月报、季报和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总报;每季度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评比、表彰;每年组织已婚女干部、职工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每年按时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人事股

拟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考勤认定、党费收缴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竟聘工作、局内人事调配、人事档案整理归类;负责工资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理退休人员手续的申报工作;负责考核、职务任免;负责督促社保、医保按时足额缴纳;负责单位统计、年报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工会(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县委、县总工会有关工会工作的精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女工委员会工作,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适时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双联”、“扶贫济困”活动,对职工及家属的“病、残、丧”等事宜开展关爱、慰问活动;负责机关老干、老科协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负责机关食堂后勤及机关事务管理;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工程技术股

主管全系统科技工作,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民用建筑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和技术引进;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攻关、鉴定,管理行业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对外科技合作;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监督民用建筑节能、科技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参与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参与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可行性计划和研究论证、工程设计审核;参与全县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抗震防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实施抗震规划,负责抗震加固并参与竣工验收和附式人防建设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法规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建设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报批有关法规性文件;负责指导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住建法规咨询工作;负责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完成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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