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建发〔2015〕25号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
各在建建筑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局直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建筑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建筑业发展的不断增速,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以及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和现象愈演越烈,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要求,现就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以及挂靠、出借资质行为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市政工程项目、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的立项、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
3、是否存在肢解工程、指定专业分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的总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外省入湘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是否存在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行为;
4、总包企业与现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间是否有合法的人事关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文件、《施工合同》载明的一致;
5、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6、项目现场的各类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7、总包企业直接用工的,是否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8、总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有资质,是否监管劳务分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持证上岗情况;
9、有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建管、质安、执法大队要将相关精神传达至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引导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的危害性及打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安排专人、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要按照规定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发挥在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动中的作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做到对在建项目100%自查、100%上报。
3、严格摸底检查。住建局各建设行政部门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的认定标准,依法查处到位。
4、做好联动执法。住建局各建设行政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形成查办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案件的合力。在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中,应对照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备案信息,核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中标或备案信息一致;发现不一致的,重点核查现场人员与备案企业的关系。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意识,增强整治成效。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