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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

来源: 湘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9-12-13 16:21 浏览次数: 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其中参加考核的县直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1、经济管理: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

2、社会服务和公共事务:县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文旅广新局、卫健局。

3、司法和行政执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砂石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省、市驻县部门:县气象局、税务局、烟草专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务局、公路局、海事处。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地各单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情况(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抽查行政执法卷宗、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一)实地检查,核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法制办组织若干考核工作组对各考核对象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评价。委托县统计局分层次采集样本点,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进行社会评价。

(三)评定等次,确定结果。县政府法制办对考核对象进行集中评查、综合评分,拟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安排

钟建武同志任组长,胡铁章、廖宗、刘倩薇、刘睿同志为成员。考核时间具体安排根据县委绩效办统一安排在年底实施。

五、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并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本次考核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等各项廉政党纪党规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将2019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分值折算后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二)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督促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