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法治办发[2015]3号 关于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中共湘阴县委法治湘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湘阴法治办发[2015]3号 签发人:闵秀明
关于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5月28日至6月4日,县委政法委、两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专项活动办联合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部分县直单位落实全县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5月18日全县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后,各单位、各乡镇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先后层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精心部署活动计划,制定下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县工业局行动迅速,按照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在县动员会议前就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湘滨镇、石塘乡、白泥湖乡、岭北镇将参会人员扩大到村干部。
(二)广泛宣传,氛围浓厚。各单位各乡镇在机关院落、集镇街道、交通路口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建设。住建局、民政局、国税局、水务局、工业园、工商局、人防办等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采取全天侯不间断显示法治宣传标语。长康镇在乡镇主干道设置了大型固定宣传标牌。
(三)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各单位按照湘阴法治办发[2015]号文件《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截止6月4日为止,此次督查的74家单位中,有72家按时上报了“四公开、四整治”活动整改问题清单,其中,金龙镇、工业园、档案局等单位主动与专项活动办对接,及时上报,质量较好。
从整体情况看,各乡镇各县县单位落实“5.18”会议情况很好,但也有极个别单位查找问题不实,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如县地税局、县烟草局等2家单位未能上报问题清单。
二、后段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委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差距,采取得力措施,整改落实。对还没有上报问题清单及查找问题不实的单位,要迅速开展问题排查,在7月3日前将问题清单上报专项活动办。各单位和乡镇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整改方案于7月8日前报专项活动办。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