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法治发〔2015〕1号 关于印发《法治湘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5-04-03 00:00 浏览次数: 1

湘阴法治发〔20151           签发人:黎作凤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法治湘阴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42

 

法治湘阴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根据《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法治湘阴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推进依法治县为引领,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我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法治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湘阴在岳阳打造湖南发展新增长极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法治湘阴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司法;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使我县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平整体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全县人民推进依法治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从湘阴实际出发,紧扣现实需要,强化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湘阴。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对法治建设的核心领导作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人大联系政法工作副主任、政协联系政法工作副主席任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政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2、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制定《湘阴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实施办法》,坚持按照党委(党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3、强化党委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成立县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组建县委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专家建立法律智库。强化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素质考试。

4、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探索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邀请党代表参加办法。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湘阴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试行)》,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订《湘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

6、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政府规章。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适用,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不同罚”的问题,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

7、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抓好“三清单一目录”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政审批目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建立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听证、风险评估机制。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登记制度、重大决策过程记录制度、参与决策人员的确认制度。

8、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管理、河道砂石开采等重点领域,建立范围更广的行政综合执法机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制度。

9、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

10、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法人出庭应诉制度。

11、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探索建立工业项目入园手续联审联办联检制度,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放宽民间投资渠道,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制定化解金融风险预案,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全面实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12、推进司法公开。推进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法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点的审判公开;推进以全面实行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互联网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推进以完善阳光警务执法,办案系统为重点的警务公开。

13、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14、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形式,建立督促起诉、督促履职制度,完善行政检察监督制度。

15、落实法院受理案件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16、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行诉访分离,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的统一。切实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源头治理。健全依法终结、司法救助、依法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17、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落实参审案件职权。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

18、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配套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好湘阴县社区矫正中心,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场所建设。

19、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政府法律援助保障力度,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改革律师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执业道德建设。

21、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既自觉履职,又从机制上保障强化敢于担当。制定《湘阴县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建立政法部门司法执法负面清单,抓好政法各部门司法执法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法治建设负面清单管理。排查突出问题,制定重点问题“五个一”挂号销号制度,强化执法办案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22、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观摩行政诉讼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乡(科)级干部以案释法教育活动。适时开展依法行政讲评工作,通过会议讲评,书面讲评,集中讲评,个别讲评等形式,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制定《湘阴县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及成果运用办法》,抓实抓好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及成果运用。落实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3、强化普法主体责任。建立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执法部门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部门普法考核,强化执法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整合普法资源,形成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

24、提高普法效果。推动在中小学校设立法制知识课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明确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开展现场法制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结合开展“三访三解三比三促”大走访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提高广大居民法律意识;认真编排法律内容小剧目,积极开展文化社团送法送戏下乡活动,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扎实开展全县《做法律明白人》讲法律小故事竞赛活动,激化和调动全民学法热情;认真开展法制培训,力争每年内培训1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发展1000名普法志愿者。继续支持县南山松老年志愿者普法宣讲团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湘阴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25、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成120台法制宣传媒体机安装运行。按照传播法律知识与提升城市综合文化品位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规划和建设好左宗棠法治主题广场,搞好城市公益广告法制宣传,提升城市法制宣传品质。继续做好湘阴电视台、湘阴周刊、湘阴新闻网、湘阴手机报法治专版专栏。进一步充实《法治湘阴网》内容,增强法治文化阵地的吸引力,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打造法治文化建设主阵地。

26、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7、强力开展“五打五整治”专项行动和“零命案”县、乡镇和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达到侦破一批、整治一批、摧毁一批、抓获一批、打击一批的目的。实现治安状况更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强、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8、健全多元化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着力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29、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全面启动涉毒重症病人固定场所集中收治工作;推进社区戒毒工作进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防止脱管、漏管;加强对流动人员中高危人群的管理控制。

30、认真开展群防群治。继续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继续扎实开展治安巡逻,构建以巡特警、交警为骨干,移动警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治安联防队为补充的五级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村、社区“红袖章”队伍建设,加大村级(社区)义务巡逻守护力度,全面推进群防群治。

31、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配强配优庭、所长,坚持警力下沉,经费向基层倾斜。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综治工作站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逐步推进社区村级网格化管理。

(六)进一步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32、加强党内监督。树立党规党纪严于法律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四风”问题以及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33、加强和完善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形式、途径、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依法行政和为民办实事情况、公平公正司法情况 存在的问题的监督。

3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5、严肃查纠违法行政。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评估,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择性执法、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专抓班子,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法治湘阴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活动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法治湘阴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法治湘阴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思路,着力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突破,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推进法治湘阴建设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3、营造法治湘阴建设氛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法治湘阴建设宣传方案,每季度要办好一期法治湘阴建设专栏(窗),每年举办两次以上法治湘阴宣传户外活动。各乡镇要在显目位置设立大型法治湘阴建设宣传标牌。县住建局广告办要充分利用公交候车亭公益版面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在入城路口设立法治湘阴建设内容的大型宣传牌;各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加大法治湘阴建设宣传力度,为法治湘阴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法治湘阴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每年设立依法治县工作专项经费200万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都要根据各自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法治湘阴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法治湘阴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5、加强督查考核。县委将法治湘阴建设纳入全面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法治湘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法治湘阴建设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法治湘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问责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联合督查考核,适时通报。

 

法治湘阴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县级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制定《湘阴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实施办法》。

彭方建

县纪委

县纪委

监察局

2

成立县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组建县委法律顾问团。

刘建民

县委办

县委办

政法委

司法局

3

强化主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素质考试。

张跃进

县人大办

县人大内司工委

4

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探索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邀请党代表参加办法。

刘建民

县委办

县委办

5

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李爱佳

县委宣传部

宣传部

县委办

6

研究制定《湘阴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试行)》。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7

建立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听证、风险评估机制。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8

制订《湘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工作规则》。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9

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政府规章、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适用。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案例指导制度。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10

推进财政资金、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相关部门

11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组织部

  

12

深化政务公开。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政务中心

13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14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法人出庭应诉制度。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法制办

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15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公资局

法制办

16

抓好“三清单一目录”制度的落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探索建立工业项目入园手续联审联办联检制度。

刘正仁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优化办

工商局 工信局

工业园    

政务中心

17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制定化解金融风险预案。

李力之

金融办

金融办

综治办

法制办

18

实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李力之

工商局

县政府办

工商局

质监局

19

推进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法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点的审判公开。

夏常凯

县法院

  

改革办

20

推行以全面实行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互联网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

赵承卓

县检察院

检察院

改革办

21

推进以完善阳光警务执法,办案系统为重点的警务公开。

李自然

县公安局

公安局

改革办

22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法院受理案件制度改革。

夏常凯

县法院

  

改革办

23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赵承卓

县检察院

检察院

改革办

24

推进信访制度改革。落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健全逐级依法走访,依法终结,司法救助,打击处理机制。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局

信访局

25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配套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

李自然

司法局

 

司法局

26

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落实参审案件职权。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检察院

司法局

改革办

27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体系,提高政府法律援助保障力度。

李自然

司法局

司法局

财政局

28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执业道德建设。

吴学兵

司法局

司法局

  

29

制定《湘阴县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强化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建立政法部门司法执法负面清单,抓好政法各部门司法执法问题专项治理。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政法委

    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局

30

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李爱佳

县委宣传部

宣传部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司法局

31

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观摩行政诉讼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乡(科)级干部以案释法教育活动。

吴学兵

政法委

政法委

  

检察院

司法局

32

制定《湘阴县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及成果运用办法》。

李爱佳

县委宣传部

宣传部  组织部

人社局  司法局

县人大办

县人大内司工委

33

落实国家公务员向宪法宣誓活动。

张跃进

县人大办

县人大办

县人大内司工委

34

建立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司法局

各相关执法部门

35

推动在中小学校设立法制知识课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甘文伟

教育局

综治办  教育局

司法局  公安局

    检察院

36

开展文化社团送法送戏下乡活动。

李爱佳

文广新局

宣传部

文广新局

司法局

37

开展《做法律明白人》讲法律小故事全民竞赛活动。

李爱佳

县委宣传部

宣传部

司法局

文广新局

电视台

湘阴周刊

38

认真开展法制培训,每年培训1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发展1000名普法志愿者。

李自然

司法局

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9

组织开展“湘阴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吴学兵

政法委

政法委

宣传部

司法局

40

完成120台法制宣传媒体机安装运行。

李自然

司法局

司法局

相关责任单位、乡镇

41

规划和建设左宗棠法治主题广场建设。

周太平

李自然

司法局

司法局

住建局

公用事业局

规划局

42

继续做好湘阴电视台、湘阴周刊、湘阴新闻网、湘阴手机报法治专版专栏。进一步充实《法治湘阴网》内容。

李爱佳

县委宣传部

宣传部

司法局

电视台

湘阴周刊

文广新局

43

做好城市公益广告法制宣传、提升城市法制宣传品质。

周太平

建设局

住建局

司法局

44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吴学兵

司法局

 

司法局

45

强力开展“五打五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公安局

检察院

  

46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着力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机制。

吴学兵

司法局

司法局

  

信访局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47

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全面启动涉毒重症病人固定场所集中收治工作;推进社区戒毒工作进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防止脱管、漏管;加强对流动人员中高危人群的管理控制。

李自然

司法局

公安局

司法局

公安局

检察院

民政局

各乡镇

48

继续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49

继续扎实开展治安巡逻,构建以巡特警、交警为骨干,移动警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治安联防队为补充的五级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村级义务巡逻守护力度,加强村、社区“红袖章”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群防群治。

李自然

公安局

公安局

各乡镇

50

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综治工作站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政法委

司法局

信访局

公安局及各乡镇

51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彭方建

彭岳武

县纪委

县纪委

(监察局)

组织部

审计局

52

加强和完善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形式、途径、措施和手段。

熊检华

周义军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53

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彭岳武

彭方建

组织部

组织部

问责办

54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评估。

刘正仁

政府办

政府办  审计局

问责办

55

制定《法治湘阴建设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县委将法治湘阴建设纳入全面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县委法治办

县委办

政法委  司法局

56

建立健全法治湘阴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法治湘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法治基础建设经费列入财政专项保障。

刘正仁

县政府办

财政局

57

制定各乡镇、县直部门法治湘阴建设宣传方案,每季度要办好一期法治湘阴建设专栏(窗),全年要举办两次法治湘阴宣传户外活动

吴学兵

县委政法委

各责任单位

58

在显目位置设立1-2块大型法治湘阴建设宣传标牌。在入城路口设立法治湘阴建设内容的大型宣传标牌。

吴学兵

周太平

县委政法委

各乡镇

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