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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交发〔2017〕54号 关于财务检查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8-02 11:09 浏览次数: 1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搞好财务监督,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财务检查。这次检查由刘兴隆同志任组长,局财务股、审计股、纪检监察室等股室有关人员具体负责,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范围:局下属各单位,包括六个事业单位、客运总公司、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办有实体的和有工会、食堂账或其他账的,一并检查。

检查时限: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期间。

二、检查内容

(一)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1、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是否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制定相应分工、内部牵制、稽核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报销制度。各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票据与印鉴、支票与印鉴是否分开管理;

3、现金管理、往来结算,帐款是否相符;

4、会计核算是否及时、合规;

5、是否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

6、其他与财务管理有关的事项。

(二)财务收支、“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公务接待是否按符合有关规定。

(1)是否有派出单位发出的接待公函;

(2)是否有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是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是否有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中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是否齐全。

(4)陪同、住宿、就餐是否超标,是否有高档消费、烟酒消费、私人会所娱乐健身等消费。

(5)报销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消费清单是否齐全。

(6)是否有同城接待、签单接待、非公务卡消费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费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有公款支付国内、出国、出境旅游培训费用。

(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滞留挪用;

2、是否按计划指标拨付,是否移甲作乙;

3、是否违规支付,是否有支付到个人账户的现象;

4、是否违规开支、乱列工程成本;

5、是否弄虚作假、串通套取。

(四)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购买、处置、变卖固定资产情况。重点检查车辆管理,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

(五)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发放依据是否充分,发放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人员是否符合规定,发放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

从8月14日开始,具体到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要充分认识这次财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财务检查作为改进和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来对待,要把这次检查作为检验和考核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一把尺子,要高度重视。

2、各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和检查组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财务资料,并针对本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组织好相关汇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3、此次财务检查要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4、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对此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