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湘阴安办发〔2016〕17号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阴县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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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湘阴安发〔201620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湘阴县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75

 

湘阴县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增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确实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有序退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湘阴安发〔20162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湘阴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奖补退出工作方案》,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使企业安全有序、平稳退出;全面取缔非法生产作坊,严格控制非法生产源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根据文件要求,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自2016630日至2016930日结束,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即查即督即改,边查边整治边验收。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为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办、交通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湘阴县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谭杰雄为驻点督导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尚建璋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依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负责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摸底数据汇总整理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安全执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牵头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具体抓、抓具体,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实行“一周、一报、一汇总”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每周星期五上午将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总,报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办公室(邮箱:990907615@qq.com)。

(二)依法从严治企。“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执法,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程序严厉查处惩治到位。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实行“联勤联控、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实行执法资源信息共享、各司其职、整体联动。

(三)严格督查问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切实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甚至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的行为,要高靠一级处理,将隐患作为事故来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