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能职责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03-1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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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组织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省、市驻湘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县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依法组织全县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10、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的安全生产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组织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12、归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拨我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3、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