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7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财计股、管理股、人事股、法制股、监察室、总量股、审批股、后勤中心、应急中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固废站、监察大队、监测站、文星中队、城南中队、长仑中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3138.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46.9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2万元。
预算总支出313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20.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43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203万元,包含1、禁炮专项经费25万元;2、环境监测站100万元;3、湘江干流两岸畜禽养殖退养拆除补偿县级配套资金898万元;4、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协调经费50万元;5、洞庭湖生态经济圈五项整治专项经费100万元;6、县域总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级配套1000万元;7、环境监测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9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4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降低6%。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34.5万元,降低98%。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