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环发〔2017〕13号 关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股、站、队: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依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关于湘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湘阴办发〔2015〕24号)精神,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做了进一步调整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向局党组会议提出局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分工;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明确各二级机构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4.监督检查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班子、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强化权利制约和监督。
5.负责对各二级机构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督促纪检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二级机构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
7.起草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情况专题报告,督促各二级机构抓好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工作;
8.负责全局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9.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重要政策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工作;
10.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戴佑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德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霞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甘志高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胜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 玲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吴 颖 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邬静波 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聂 雷 党组成员
杨佑良 总工程师
胡晓红 局长助理
钟权辉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吴阅松 办公室副主任兼后勤中心主任
马灿辉 财计股长
汤立新 人事股长
吴 昊 监察室主任
熊 斌 法制股长
周 光 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办公室主任由丁霞林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钟权辉、吴阅松、马灿辉、汤立新、吴昊、熊斌同志担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三、任务分工
1、局办公室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局全面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督促各二级机构班子认真落实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转变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牵头负责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3)协助纪检组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为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督促各二级机构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县委、局实施办法;
(4)协助纪检组提出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5)协同纪检组提出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6)会同纪检组、人事股制定局党组领导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7)会同纪检组起草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专题报告,汇总分析各二级机构上报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专题报告;
(8)会同纪检组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局党组重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9)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
(10)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纪检组(监察室)
(1)协助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二级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局办公室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负责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3)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二级机构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4)会同局办公室提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5)会同局办公室提出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
(6)协助局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7)协助局办公室起草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专题报告,汇总分析各二级机构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协助局办公室抓好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
(9)受理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0)会同局办公室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1)负责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12)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人事股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二级机构班子和班子成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3)负责公务员招录、公开招聘以及社会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治理;
(4)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和奖惩工作;
(5)协助局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二级机构班子总体评价和负责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协助局办公室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7)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纳入党的建设、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建设扶贫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8)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行为;
(9)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官德、道德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0)负责组织开展联基层、“双联”帮扶和“三访三解三比三促”等活动
(11)配合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2)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计股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财政、审计工作,抓好
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3)负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
(4)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治乱、减负以及有关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5)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金、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力度,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6)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协调有关单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
(7)配合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等管理工
作;
(8)配合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9)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法制股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宣传、政法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负责协调组织和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做好腐败案件查处工作;
(4)加强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工作;
(5)配合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9)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中心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及监管、指导工作;
(3)负责全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全过程稽查、监管指导的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等管理工
作;
(5)配合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6)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