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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关于印发《2024年湘阴县VOCS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7-24 15:15 浏览次数: 1

  湘阴环发〔2024〕9号    

各股(室)、站、队:

  《2024年湘阴县VOCS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4年7月4日

  

  2024年湘阴县VOCS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鉴于现有UV催化光解处理设备引用过去除臭杀菌的技术原理,存在处理效率低、运行不稳定、生成臭氧和中间副产物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且易发安全事故等原因,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加大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强化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污染治理,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到2024年8月底前,完成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以排污许可系统企业库的涉VOCS企业为治理重点,全面覆盖全县范围内所有涉VOCS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审批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原则上新改扩建项目涉VOCS废气处理设施不得采用UV光解处理工艺。(牵头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加强企业监管。对全县所有涉VOCS企业进行排查,检查企业VOCS治理设施,重点关注UV光解处理设施使用及运行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牵头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单位:环境监测站、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

  对列入问题清单内的企业实施重点帮扶,督促其加快推进升级改造,采取多级活性碳吸附或其他高效治理技术进行废气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配合单位: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加强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监控,持续对涉VOCS工业企业排放达标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督促引导VOCS重点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牵头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环境监测站)

  整治完成后,各企业应及时进行网上备案和变更排污许可。(牵头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三)严控控制无组织排放。

  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行业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环节,废气排放环节收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业涂装工序密闭作业等有组织排放环节,要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牵头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环境监测站)

  对湖南嘉盛德材料有限公司、斯派克有限公司、远大再生油有限公司等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加大LDAR检查抽查力度,建立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对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全面建立台账,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牵头责任单位: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配合单位: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执法中队要按照方案要求,以化工,家具、工业涂装、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包括本地涉VOCS排放特色行业,开展辖区内涉VOCS企业的排查,形成基本台账,于7月14日前将《湘阴县涉VOCs企业排查摸底清单》(附件2)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16日):由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牵头,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制定各企业整治措施(附件3),各执法中队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拟定整治措施要求对所涉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整治完成后,环评审批股组织各企业及时完成网上备案和排污许可变更。

  (三)巩固和长效管理阶段(8月17日-8月30日):执法大队对已完成整改和技改治理的企业进行复查,检查其VOCS处理效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VOCS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专职执法副局长马灿辉任组长,副科级督察专员张利军任副组长,环境监测站、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行政审批股和各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执法大队,由洪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考核问责。各执法中队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格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排查不到位,报送不实,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整治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执法中队要充分利用湘阴周刊、政府网站等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自主升级改造。

  附表1:湘阴县涉VOCs企业名录

  附表2:湘阴县涉VOCs企业排查摸底清单

  附表3:湘阴县涉VOCs企业整治清单

  附表1:

  湘阴县涉VOCs企业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企业名称

1

湖南湖湘木业有限公司

22

湖南大金钢结构有限公司

2

湖南宏远家具有限公司

23

湘阴县红四方装饰材料厂

3

湘阴康昕家具有限公司

24

湖南金诺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

湖南凯博杭萧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

湖南中科建涂实业有限公司

5

湖南启航湘俊家俱有限公司

26

湖南航天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6

湖南锐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7

湖南一凡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7

湖南抱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8

湖南億鑫机械有限公司

8

湖南世杰铭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29

湘阴县世邦机械有限公司

9

湘阴三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

湖南神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

湖南吉通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31

湖南精益印包装有限公司

11

湖南金鼎福木业有限公司

32

深圳市帝彩纸业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12

湖南新传工贸有限公司

33

湖南和力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3

湖南飞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34

岳阳世力甲新材料有限公司

14

湖南三湘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35

湖南伟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湖南省金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6

湖南威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

远大(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37

湖南金高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7

湖南凯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8

湖南科必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8

铭扬汽修

39

湖南木之玖家有限公司

19

湘环风机

40

湖南福湘涂料有限公司

20

(原)宇驰汽修

41

湖南清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

湖南百信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



  附表2:

  湘阴县涉VOCs企业排查摸底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当前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

排查发现问题

备注































  附表3:

  湘阴县涉VOCs企业整治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当前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

整治措施或要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