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环发[2017]105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
现将《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本级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1日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分 解
一、党组书记、局长 戴佑文
(一)责任范围: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负责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洁形势,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研究制定党风廉洁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站、队主要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对违纪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纪委报告。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党组会议上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洁教育,讲授廉洁党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4、负责对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5、负责班子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落实。
6、负责监督本局重大经济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项目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唐世才
(一)责任范围: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办公室、财计股、人事股、管理股、作风办、总量股、自然生态股、后勤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负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督促分管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及局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务公开。
3、抓好机关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建立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干部的机制。
4、 认真抓好我局的机构改革和机关管理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促推机关干部作风转变,解决干部作风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约束机制,增加透明度。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6、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全局干部的警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抓好思想源头预防,强化依法行政、制止机关管理、环境产业管理等行政行为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在分管部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每年与分管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对分管责任单位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7、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协助局长抓好对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的落实,监督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8、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三、副局长 李宇
(一)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法制宣教股、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监察中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3、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分管单位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在分管部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每年与分管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对分管责任单位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4、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参加环境监察大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5、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副局长 周胜恩
(一)责任范围:对分管的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横岭湖环境监察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3、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分管单位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在分管部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每年与分管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对分管责任单位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4、严格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六项公开承诺”要求,切实抓好分管单位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行风建设,加强环境信访纠纷调处,维护群众利益。
5、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帮助指导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6、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五、工会主席 廖 玲
(一)责任范围:对工会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督促工会室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3、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工会室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对工会室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4、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5、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六、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 邬静波
(一)责任范围:对监察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负责环境监察大队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环境监察大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对环境监察大队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3、严格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六项公开承诺”要求,抓好环境监察大队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行风建设,加强环境信访纠纷调处,维护群众利益。
4、规范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行政行为,加强行为过程管理,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发生。
5、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参加监察大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6、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七、党组成员 聂 雷
责任内容:
1、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八、原副局长 钟德梅
(一)责任范围:对分管的行政审批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3、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分管单位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在分管部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每年与分管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对分管责任单位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4、严格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规范环保行政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咨询、项目验收审批等行政行为,加强行为过程监督,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发生。
5、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帮助指导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6、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九、原副局长 甘志高
(一)责任范围:对分管的环境监测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督促分管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不少于2次。
3、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分管单位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在分管部门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每年与分管联系的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人。对分管责任单位违法乱纪行为和人员,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需立案的,协助纪检部门做好查处、教育等工作。
4、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廉洁从政,参加监测站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5、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十、局长助理 胡晓红
责任内容:
1、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十一、副主任科员 吴 颖
责任内容:
1、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
十二、原总工程师:杨佑良
责任内容:
1.参与搞好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带头廉洁丛政。严格执行廉洁丛政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