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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文体〔2017〕6号 关于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通知

来源: 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 2017-03-10 00:00 浏览次数: 1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根据《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阴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将局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工作要求:局办公室是代表机关形象的窗口部门,首先应保证办公室在上班时间内必须门常开,人常在,电话有人接听,上班在前,下班在后;其次要搞好接待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热心。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行政工作事务。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制度、汇报、会议等方面的文字材料。负责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考勤、信访、提案办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其中考勤的问题按机关考勤制度办理;信访件、提案议案由相关责任股室负责办理,办公室负责情况收集汇总和反馈。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利用湘阴资讯平台宣传湘阴文化体育事业。落实好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综合管理全县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印刷、网络、演出、电影、艺术品市场;依法依规对全县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印刷、网络、演出、电影、艺术品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印刷、网络、演出、电影、艺术品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群文股

综合管理全县群众文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市文广新局、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及局党组部署安排的文艺演出等活动;指导乡镇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文化的健康发展,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活动的开展;负责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会文艺团体的业务管理、指导及相关单位的阵地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领域发展项目的包装、申报等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申报等工作;落实好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群体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及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市教体局、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部署的体育活动;发展体育产业,拓展体育市场;负责对群众体育场地建设管理,对需要审批的体育项目负责初审;负责群众体育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进行管理指导;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青少年业余体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组织体育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对体育项目从业考核发证和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竞技体育的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   政策法规股

    对系统内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把关负责。负责文化体育行政审批、备案登记工作;在工作程序上,相关项目由业务股室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法规股根据资料依规进行审查,并会同业务股室人员现场核查,再作出能否许可的决定;对不能许可的按规定说明理由,对能许可的报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特殊项目需作评价评审的要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评价评审。负责法制培训教育发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等工作。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   财计股

    负责对全系统财务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正常运转;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根据现行的财务管理要求高标准做好财务账目;负责统计工作和水电费收缴工作;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体彩管理股

负责协调管理全县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的销售网点、社会代理及小卖场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各销售网点资料的发放、即开型体育彩票的配送及兑奖;负责体育彩票的宣传推广,大幅提升本地销售和网投总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任务和各项考核指标;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检查;负责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在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和考核晋升、晋级工作;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工会

负责全系统的工会工作;组织局机关干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指导系统内的文体活动;负责对局机关干职工的红白喜事办理和慰问活动;组织局机关干职工开展健康检查;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电影管理股

 拟定全县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全县电影放映工作,包括电影放映单位和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设立、变更预审;对全县电影放映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放映工程,落实本地财政场次补贴配套资金,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农村电影改革发展和数字化放映工作;监督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转款专用的落实。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文艺创作中心

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艺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我局文艺创作发展规划和任务;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多形式开展健康向上的文艺创作工作,培养文艺人才,壮大文艺队伍;对作协、文艺爱好者的文艺创作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落实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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