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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卫计局2016年禁毒工作计划

来源: 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16-02-16 00:00 浏览次数: 1

    为贯彻落实湘阴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推动全县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卫生局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县卫计系统围绕控制吸毒人员、减少毒品危害为重点,紧密结合卫计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全县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遏制艾滋病等疾病的流行。

二、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全面完成我县禁毒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卫计系统禁毒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2016年全县卫计系统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聂腊山(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勇光(卫生局党委成员),成员:吴泽鹰(综治办主任),任公平(武装部长)黄勇国, 各医疗卫计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吴泽鹰具体负责协调禁毒日常业务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结合健康教育内容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以及预防毒品侵害等知识。(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抓好戒毒工作,要按照社区禁毒(康复)工作的需要,为社区禁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和心理医疗服务,疏导吸毒人员积极配合、自愿戒毒治疗。安排医生及时为禁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县农合办对禁毒(康复)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费用予以报销。(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加强检查登记,加强对人员和处方的管理,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非法滥用。(四)各医疗卫生单位、疾控中心要按照禁毒工作的要求,对禁毒(康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协助和技术咨询。对吸毒引起的传染病依法加强管理。(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参与对社区禁毒(康复)的禁毒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结合健康教育内容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侵害以及因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普及。(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禁毒工作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医疗系统的涉毒违法活动。(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沙酮治疗门诊,要按照《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美沙酮维持替代治疗工作,推动美沙酮维持替代治疗工作健康发展。(八)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员无涉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按照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活动。(九)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禁毒知识的培训。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疾控人员、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运用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法、康复疗法,进一步提高戒毒疗效,提高戒毒巩固率,降低复吸率,努力为吸毒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更为有效的临床戒毒治疗方法和途径。

五、保障措施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开展禁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分工,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

(一)组织保障。

要在同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交流情况,主动争取支持。加强对本部门的禁毒工作领导,完善组织机构,深入研究、分析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单位禁毒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医疗单位指定专门领导负责禁毒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管理。

(二)经费保障。

卫计局要主动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落实相应的禁毒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开展。

(三)纪律保障。

卫计局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对禁毒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并将落实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局。

戒毒工作是一项长期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禁毒工作落到实处,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禁毒工作落实不好的单位,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