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湘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03 11:35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湘阴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各股室、二级单位认真收集、及时提供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累计更新发布信息176条,其中行政许可106条、机构概况8条、部门文件6条、通知公告9条、人事公开1条、资金信息2条、救助供养11条、临时救助3条、社会福利3条、社会组织3条、养老服务1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年度公开报告1条、应急预案1条、专题专栏3条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0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调整完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工作专班作用,确保固定栏目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平台备案和运维,工作专班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负责,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和保密关。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设置的栏目,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查看内容更新情况,确保设置栏目和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有着显著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点的差距,有待于在今后进一步完善,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到位。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加大推动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广度。一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流转时间节点,做到应公开的尽量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效率。二是完善网站管理各项规定和办法,力争使上网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四是加大对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严格考核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2023年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23年度年报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