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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民政发〔2017〕25号 湘阴县民政局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5-08 08:46 浏览次数: 1

为全面落实《湘阴县创建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方案》(湘阴办发〔2017〕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和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增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创建意识,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以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为载体,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统领,严要求、高标准、常态化统揽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创建找差距、抓整改、严落实、促提升,确保民政系统2017年达省级安全生产示范标准。培育一至二个安全生产工作示范敬老院或养老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局里成立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秦少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股,石建武任办公室主任,蒋业安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建立创建工作机构、方案、制度,保障资料、台帐齐全;

2、开展民政福利机构日常监管,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3、加强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处理安全隐患;

4、加大对全县所有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罚;

5、依民政职能指导、支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6、按要求组织好各类会议及宣传活动,完成信息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召开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

(二)创建攻坚阶段(2017年5月11日-9月30日)对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标准和验收考核细则,逐条逐项抓创建、抓达标,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三)评估迎检阶段(2017年10月)。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做好迎检准备,迎接评估验收。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安全生产示范模范县创建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为打造“平安湘阴,构建和谐社会”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肩负着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任,已纳入上级检查验收的重要部门。因此,全局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

2、要强化责任。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内容、目标及责任已分解到各个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安排和指挥,对照各自工作内容和要求,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资料、有数据、有现场。

3、要配合协调。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其他成员单位要及时搞好工作衔接,把握时间和工作要求,做到整体工作步调一致,齐头并进,收到效果。

4、严格督查指导。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会同业务股室、纪检监察,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力、影响专项创建工作大局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问效。

湘阴县民政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