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民政局 机构设置
一、机关股室
1、办公室 办公电话:0730-2261410
主要职能:
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上报、下发各类公文核稿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文稿的整理宣传活动的调研;组织草拟民政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行政规章;负责局内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行政事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计财股 办公电话:0730-2348468
股长:袁国治
主要职能: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分配下达上级下拨的民政事业专款,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老干办 办公电话:0730-2585191
主任:戴湘乐
主要职能:
抓好老干部党建工作和老干部党员思想教育,组织老干部开展好文体活动,耐心做好老干部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工会 办公电话:0730-2682898
主席:蒋清明
主要职能:
提出工会工作规划,制定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干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伤病干职工的慰问工作;抓好干职工健康体检及健康培训讲座;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5、纪检监察室
主任:张博
主要职能:
负责起草制定民政系统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协助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主要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单位每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及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及作风纪律进行检查和抽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政工人事股 办公电话:0730-2716819
股长:刘领
主要职能:
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党建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局机关计生工作。
7、信访接待室 办公电话:0730-2110928
主任:张添忠
主要职能: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解决、处理好上级批转的各种信访件;及时向领导汇报来信、来访信息;对群众来信、来访的事项进行分类登记,做好信访报表的统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8、老龄办 办公电话:0730-2212349
主任:张佳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老龄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具体负责办理全县老年优待证、百岁老人申报审核和长寿保健金、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工作;完成县老龄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9、优抚股 办公电话:0730-2261432
股长:周勇
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双退办 办公电话:0730-2656168
主要职能:
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救灾救济股 办公电话:0730-2261541
股长:刘自良
主要职能:
负责查灾、核灾,自然灾害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冬令、春荒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分配救灾款物,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负责募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指导救灾款物的使用工作;负责因灾倒房、因灾损房、灾后重建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的登记、申报、核查工作;负责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2、社团股
股长:邵道
主要职能:
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与管理;承办新成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登记与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日常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年度检查,对违法违纪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3、社会事务股 办公电话:0730-3302591
股长:张娟
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福利机构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做好全县儿童福利保障及有关项目的落实;做好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殡葬执法、城市救助、公墓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4、社会福利股
股长:蒋业安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省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做好社会福利企业扶持和促进慈善事业政策的落实;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宣教股
股长:甘灿文
主要职能:
负责民政政务信息宣传和机关干职工学习教育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6、基政股 办公电话:0730-2223792
股长:曹伟清
主要职能: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督促村(居)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拟订社区服务管理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7、区划地名办 办公电话:0730-2262946
主任:王楚飞
主要职能:
承办乡镇和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承办市局下达的与友邻地区的勘界及处理边界争议和纠纷的工作;承办行政村(社区)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命名的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8、老区办
股长:蒋振国
主要职能:
指导、协调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工作;监管全县老区扶贫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9、机关事务中心 办公电话:0730-2716838
主任:皮伟佳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车辆调配、物资采购、机关院落绿化保洁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法律法规股 办公电话:0730-2261410
股长:石建武
主要职能:负责起草局有关政策法规方面的重要文件、文稿及简报、报道;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民政行政复议、诉讼事宜;负责民政政策法规解答;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1、项目办
主任:袁克敏
主要职能:
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并向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工作,提出项目工作建议;受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全局项目建设工作的调研、调度、协调。负责向上及时报送各种文件、资料;负责全局项目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与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二级单位:
1、社会救助局 办公电话:0730-2220301
局长:吴献忠
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法规;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负责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并指导;负责临时救助制度的落实,重点做好城乡低保“边缘户”的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全县社会救助队伍的培训,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慈善办 办公电话:0730-2348900
主任:王卓成
主要职能:
负责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集慈善款物,开展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负责慈善事业的对外交流,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资料;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爱心超市
经理:邓妹
主要职能:
实行社会捐助物品变现,凭证向特困家庭发放救助;提供日常生活物品,面向全县五保、低保家庭实行评价销售(零利润);接收衣物、棉被、书籍和日常用品的捐赠;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4、募捐办 办公电话:0730-2222260
主任:黎鑫
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福利彩票发行的法规和政策,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加强彩票站点和中福在线厅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中福在线销售厅
经理:黄胜军
主要职能:
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塑造福利彩票品牌形象,筹集福彩公益资金,做好中福在线福利彩票的销售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6、婚姻登记处 办公电话:0730-2223520
主任:彭碧华
主要职能:
依法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依法补发证件;依法撤销受胁迫的结婚登记;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7、军干所
所长:王超
主要职能:
负责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学习文件、听专题报告等政治活动;负责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提供生活服务及医疗保障;负责组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和社会公益活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8、殡葬管理站(殡葬执法大队)
站长:杨建波
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规划全县殡仪场所、公墓的建设;负责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殡仪、丧殡用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殡葬管理信息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9、救助管理站
站长:刘灿义
主要职能:
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社会救助;负责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及时发放乘车凭证及路途生活费,为其返乡提供服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社会福利院
院长:李红卫
主要职能:
负责社会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救治、康复、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托老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养老事业的新办法,发展社会养老、托老事业;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光荣院
院长:余恋
主要职能:
负责收养烈士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复退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2、烈士陵园管理所
所长:姚瑞武
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烈士陵园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县烈士事迹、史料、遗物的收集、收集、整理和纪念展览工作;以烈士陵园为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康复医院 办公电话:0730-2222197
院长:易军
主要职能:
负责收治社会“三无”精神病患者及复退军人慢性精神病患者;负责诊治由110、120及救助机构收送的社会流浪乞讨急症病人;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