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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湘阴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9-01-18 16:16 浏览次数: 1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湘阴县农业农村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湘阴县农业农村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一)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

(五)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原国有农场体制改革。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八)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十)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并组织扑灭;承担全县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整理、上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三)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全县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六)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七)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法规股、发展计划股、新农村建设股、县域经济发展股、科技教育股、粮油作物股、经济作物股、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子管理股、财务股、人事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广播学校、农业产业化办、农科所、南泉管理办4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本级及4个所属事业单位(是农业广播学校、农业产业化办、农科所、南泉管理办)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157.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57.6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6.3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6.87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及调出。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157.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56.31  万元,农林水支出  2001.3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及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157.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6.31 万元,占 7.24   %;农林水支出  2001.3 万元,占  92.7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431.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726.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规范村民建房奖补资金360万元, 农业专项经费263万元;维监办专项经费35万元;农业产业化经费9万元;农科所专项经费2.8万元;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经费5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非税支出6.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农业广播学校、农业产业化办、农科所、南泉管理办等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98.78万元,比2018年减少9.4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时减少了办公费,在职人员减少,减少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农业广播学校、农业产业化办、农科所、南泉管理办等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3.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比2018年减少1.79万元,减少11.4%,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26  万元,拟召开干职工集中学习 会议,人数 115  人,内容为党建学习;培训费预算   4.6万元,拟开展 职业技能  培训,人数  260 人,内容为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19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15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51万元,项目支出726.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7.61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征收成本6.3万元和财政和预算拨款2151.31万元。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726.1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推广种植也技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服务,促进乡村振兴。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9年农业农村局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