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11-29
解读:《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来源: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2-09-1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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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拟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问题予以规范。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通告》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秸秆和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焚烧秸秆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推介综合利用技术,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禁止露天焚烧监管包干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片,切实加强巡查监管。

二、《通告》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好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案>的通知》(岳农发〔2022〕8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调度工作的通知》(岳生环委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7月1日召开的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起草了本《通告》。

三、《通告》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5、《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6、《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四、《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规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经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后实施,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