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县农业农村领域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扶持办法》
一、制定《扶持办法》的目的
为加强引导激励,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湘阴县农业农村领域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制定《扶持办法》的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湘阴“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重点难点在“三农”、基础支撑在“三农”、潜力后劲在“三农”。当前“三农”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农村创新创业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扩展、层次不断提升,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带领农民致富的主力军,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建立“引得进、安得下、干得好、流得动”的激励保障机制,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制定《扶持办法》理成必须。
三、《扶持办法》的起草过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2021年5月27日胡锦平副县长组织县经研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进行专题会商,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先后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形成了《实施意见》审议稿,编制经历了研究讨论、意见征求、修改完善阶段,于5月31日已经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扶持办法》的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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