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着力压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行政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医保系统风险防控措施,引导医保工作人员强化使命担当,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预警原因
(一)医保支付比例提高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此项原因导致基金支出增加5313.9万元。
(二)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筹资标准提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22年的75元/人/年上调至2023年的85元/人/年,意外伤害保险筹资标准由2022年的40元/人/年上调至2023年的45元/人/年,两项保险筹资标准提标导致支出增加900万元。
(三)参保对象住院率增高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逐年加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意识普遍增强,参保人员住院率次均费用逐年上涨。
(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持续增长
我县临近长沙,参保对象到省部级医疗机构就医人次居高不下,基金支出持续增大。2023年县域外住院医疗费补偿支出比2022年同期增加2509.77万元,
(五)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占比大
我县原改制特困破产企业5000余名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导致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占比增大,且退休人员与在职参保对象相比就医率和医保报销比例更高,导致占用医保基金更多。
(六)门诊统筹费用支出增加
2023年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新增职工门诊支出1516.18万元。2023年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全覆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出较2022年增加866.08万元。
(七)政策范围内目录增多
医保“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设施目录)逐年增加;特殊病种门诊由原来的43种新增至47种,且支付标准也同步提高。导致医保基金支出增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参保征缴,做大基金总量规模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扩大基金总量,做到“应缴尽缴”,确保参保率95%以上,增强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监管措施,堵塞基金流失漏洞
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认真排查基金使用、支付环节上的风险和漏洞,建立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开展高频率、全覆盖的日常稽查;进一步强化部门合力,联合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拓展医保稽查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在监管方面的应用,实现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推动基金监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提示、事中监控转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稽查工作,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对提供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线索的按政策给予奖励: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协议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从严查
(三)严格协议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指标实行从紧控制原则,结合我县医保基金运行现状、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并参考周边县市的医保服务协议指标,按医院级别严格设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总额控制、人均付费、项目付费、药占比等协议指标,对超协议指标的,坚决在医疗费用结算中予以扣除不打折扣。
(四)压缩基金预付,降低医保支付风险
严格控制预付周转资金,对资金能够正常运转的定点公立医院,不再增加预付周转资金,对资金运转确有困难的定点公立医院原则上预付周转金不超过医院2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减少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压力,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五)坚持分类施治,积极应对基金亏损
因医保待遇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基金亏损,属于政策性亏损,实行县财政“兜底”,严控管理性亏空。
-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处置方案》的通知
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