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阴政人〔20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岳伟同志任县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免去彭哲同志县“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程乐同志任县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副主任;
汤彦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易添同志任县“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胡智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勇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戴高同志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红同志任县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明同志任县“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绪勇同志任县发改局优化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怡昌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竞舟同志任县农业广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凌同志任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志红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世明同志任县安监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殷帅同志任县民宗局副局长(其原白泥湖乡副乡长、漕溪港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因乡镇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朱亚同志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李国军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建投资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志勇同志县城建投资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献忠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社会救助局局长职务;
罗明同志任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陈建红同志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刘伟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剑同志任县血防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秦卫平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国辉、周辉煌同志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立军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甘要云、甘孝如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岳良、刘珏同志任洋沙湖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