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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3-13 08:44 浏览次数: 1

湘阴发〔2017〕2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阴县委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17223

 

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我县工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具有湘阴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工业强县战略,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第一推动力作用,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引,以促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重点,以“两化融合”(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为抓手,依靠园区兴工、项目立园,全力发展绿色建筑建材、绿色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推动新型工业规模升级、质量升级、效益升级,打造千亿园区、百亿产业、十亿企业,实现由工业老县向工业强县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

2021年,力争规模工业企业达到220家以上,规模工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年实现工业税收10亿元以上,年纳税过亿元企业2家以上、过5000万元企业5家以上;过1000万元企业10家以上,力争将湘阴高新区打造成为全省十强工业园区、湘江新区拓展区,跻身全省“工业十强县”。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园区成为工业发展的主阵地,湘阴高新区成为湘阴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战场。大力推进“一区两园”基础建设,加快建好服务平台,有效盘活工业地产,建成聚集“七通一平”的生产要素、配套齐全的服务要素、支撑有力的科技要素和开放开明的政务要素,形成投资洼地,促进项目满园旺园。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园区企业数量、经济体量、发展质量大幅攀升,入园企业200家以上,争创国家级高新区。

(二)主导产业明显集群。充分发挥湘阴特色和湘阴优势,围绕绿色建筑建材、绿色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使每个产业形成“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齐全,链条企业不断补充”的集群效应。到2021年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实现产值500亿元,绿色装备制造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绿色食品产业实现产值300亿元,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10亿元,主导产业实现税收9.5亿元。

(三)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按照“一个主导产业有一个工程技术中心、一支科研团队、一个科研依托机构”的标准建成产业创新体系,建成工厂化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成锌钢型材、硅藻泥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5个。至2021年,力争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2家,高新技术产值达600亿元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件以上,全县工业企业专利达到1500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均拥有10件以上专利,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专利“扫零”。

(四)集约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严格执行工业项目联审制度和项目跟踪考核制度,项目退出机制有效建立,园区外工业企业生产得到清理整顿,企业基本完成“退二进三”,推动重点企业清洁化生产、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工业园区“两型”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调优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产业,促进节约集约,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县域经济高产高效园区。至2021年,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力争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达200万元以上、产值亩均达300万元以上、税收亩均达10万元以上。

(五)“四化”融合明显加速。坚持以信息化带动新型工业化、以新型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综合集成应用逐步实现。实施“光网发展行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力争建成4G网络全覆盖县级示范区,“互联网+”行动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物流、政务、旅游等领域得到全方位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到2021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率达到100%。同时,以信息化带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催化融合,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园区建设承载转型升级

1.调优园区布局。按照布局集中、产业互补的思路,科学确定“一区两园”的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制定湘阴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运营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聘请国内外高水准的园区规划专业机构编制湘阴高新区发展总规、详规,实现“一区两园”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优化发展。

2.突出改革兴园。改革园区管理模式,将洋沙湖工业园、临港产业园统一纳入县高新区管理,做到“六统一、四分开”。即统一园区的管理体制、整体布局、发展政策、行政审批、融资开发和招商引资,办公地点分开、财务管理分开、企业服务分开和考核相对分开。用好用足园区发展“十二条”意见,支持园区建立一级财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园区运营效益。建立灵活薪酬和绩效考核机制,公开选聘优秀专业人才,优化园区干部结构,释放园区发展活力,形成“一区两园”大园区发展格局。

3.突出基础强园。坚持以大投入促进大配套,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七通一平”,完善商服、商住、商务等配套,按提升承载力要求,重点推进六大工程:①路网工程。按照全面融长要求,实现与湘江北路、岳望高速、芙蓉北路的无缝对接,拉通园区的主次干道,建成内外交通循环网络。②水网工程。建成保障可靠的工业园供水系统,建成洋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完善园区管网配套。③电网热网工程。加快管道燃气进园区,开展与华电长沙电厂合作,力争将直供低价电力、热气引到高新区。④服务要素工程。启动高新区综合服务区和科技孵化平台建设,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进公寓、商贸、医院、学校、金融、公交、停车场等设施配套,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稳定员工队伍。⑤港区建设工程。完成漕溪港码头二期工程,推进漕溪港区物流仓储等配套,加强与长沙合作,积极推动虞公庙港口建设,疏浚湘江湘阴段航道,力促水陆、水铁多式联运,着力把湘阴港建设成为长沙北港,打造长株潭物流基地。⑥“135工程”。建设“135工程”创新创业园区,建成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狠抓项目招商,有效盘活工业地产。

4.突出优化服务。坚持以优化服务改变投资环境,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站式公共服务”体系。学习借鉴深圳等地先进经验,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的物流、检测、中介、科技孵化等生产性服务配套,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实施项目手续全程代办,出台《投资审批改革方案》,加快实施网上审批,限定每个环节办结时间,提高审批效能。加大帮扶力度,做好企业融资担保、银企合作、人才引进、劳动用工等生产要素的服务配套工作,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5.创建国家高新区。对照创建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坚持创建标准,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创建责任。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为创建重点,夯实创建保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汇报,坚决打好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攻坚战。

(二)以产业集群促进转型升级

1.以装配式建筑、新型建材为重点,做大做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组织县内钢结构、板材、电梯、标准件、防护栏、油漆、涂料、家具等生产企业与远大可建配套生产装配式建筑材料。适时启动远大配套产业园建设,承接200家左右可建配套企业落户我县。启动建华新材二期项目。加快蓝天豚硅藻泥项目建设进度。鼓励福湘木业、湖湘木业等企业转型升级。到2021年,全县绿色建筑建材规模企业达到60家,实现产值500亿元,创税7亿元以上。

2.以环保设备、城市智能装备为重点,做大做强绿色装备制造产业。主动承接长株潭产业转移和配套,紧盯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重要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配套进行零部件生产。着力延伸智能车库、智能电梯等城市智能装备产业链,力争五年内引进相关项目12个以上;支持发展奇思环保等环保设备产业;积极引进透明计算等互联网装备、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制造;以内河生产型功能船为特色,推进船舶产业的整合和升级发展;支持变压器行业升级发展,做强做大。到2021年,全县绿色装备制造规模企业达到56家,实现产值100亿元,创税1亿元以上。

3.以调味品、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依托我县食品产业的资源、品牌优势和产业基础,壮大发展烹饪调味品(调和油、陈醋、酱油等),鼓励发展食品工业调味品,打造“中国调味品之乡”。突出营养健康主题,积极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食用油。大力发展甜酸藠头、盐渍藠头加工产业,打造“中国藠头之乡”。利用优质水产资源,加快发展鱼制品加工业,打造“中国湖鲜制品之乡”。同时大力发展茶叶、芦笋、绞股蓝等特色农产品加工,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中国食品工业强县。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确保食品安全,带动农民致富。到2021年,全县绿色食品产业规模企业达到51家,实现产值300亿元,创税1亿元以上。

4.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电子信息材料为主,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坚持把新材料产业作为我县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加大对英思特、英思达、苏德新材料等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滤波器、谐振器等电子元器件和铝镁焊丝等新材料发展壮大。加强与中南大学等高校的战略合作,积极引进新材料项目和电子信息产业项目。至2021年,全县新材料规模企业达到20家,实现产值50亿元,创税5000万元以上。

(三)以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升级

1.加快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争取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落户湘阴,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园区孵化中心,引导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争取省质监、住建等部门支持,建立检验检测中心,培育检验检测产业。建立与长沙市有关创新平台的高效合作。至2021年,争创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5个以上,建成研发、检测、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8个以上,实现“一个主导产业有省以上一个工程技术中心、一支科研团队、一个科研依托机构”,基本建成县域科技创新体系。

2.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县政府设立3000万元的工业创新基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开发应用,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铝镁焊丝、调味品等产品的国家标准制定,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对企业进行创新奖励、品牌奖励、孵化奖励。具体奖励措施按照《湘阴县促进招商引资实施办法》(湘阴政发〔20168号)进行奖励。

3.以产学研合作助推成果转化。加强与院校建立战略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县设立研发中心、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推进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湘阴分中心有效合作,加快建立与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理工学院等10所以上高校建立校地创新战略合作关系。力争到2021年,有50家以上企业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建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

4.鼓励企业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鼓励湘阴高新区和远大可建等企业按照“园区主导、多方共建、整合资源、合作共赢”的原则合作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凡经国家审核通过的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县政府每年补助经费分别为50万元、10万元,连续5年。

5.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引进。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出台人才储备引进计划,建立“引才促创业,创业留人才”机制,在湘阴高新区、工信局、县政府经研中心引进一批学工业、懂经济的专业人才。发挥湘阴一职专作用,建立订单式培养、高效率运转的校企合作机制,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县人社部门要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人才信息库,建立适应企业需求的就业培训、人才流动、劳务用工的工作机制,加快建成公共实训基地。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和高校的联系,帮助企业建立“顾问团”,鼓励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对企业引进的人才在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四)以龙头企业带动转型升级

1.鼓励招大引强、培优培强。将招商引资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抓手,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以大招商引进大项目,推动大发展。创新机制抓招商,建立职能和利益匹配的全新招商机制,整合招商资源、放大湘阴优势,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商会招商、老乡招商、项目招商。瞄准长株潭和长三角、珠三角,主攻龙头型、总部型大企业,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带动能力强、税收回报高的大项目。力争每年引进亿元工业项目10个以上,带动工业投资100亿元以上。围绕产业抓招商,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主动承接长沙孵化项目入园,着力打造一批科技型、成长型的财源型项目。积极参与长沙产业分工,着力建设绿色建筑建材基地、装备制造配套基地、绿色食品供应基地、新材料生产基地。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坚持外经外贸、外资外包并举,支持本地优势企业、特色产品“走出去”,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突破。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①培育核心企业。通过现有企业培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加大企业升级改造力度,重点培育4家年产值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10家年产值过5亿元的重点企业。在工业企业中开展“纳税十强企业”和“十佳民营企业家”评奖活动。“纳税十强企业”评奖条件及奖励:对全县纳税前十名(年增幅须在5%以上)、税收达到10万元/年亩的工业企业中纳税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依此类推增加奖金。“十佳民营企业家”评奖条件:上年产值1亿元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且最近三年年平均增幅20%以上;上年纳税600万元以上,或300万元以上且最近三年年平均增幅20%以上;企业获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以上品牌;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奖励:奖励现金20万元;将“十佳民营企业家”发展历程制成节目向社会宣传推介;推荐为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当年《湘阴年鉴》提供一个版面刊登企业家相片和业绩。②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创建奖”评选活动,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着力争创湘阴县食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国家级质量监测示范中心。鼓励支持企业加大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产品和马德里国际商标的创建力度。企业落户湘阴后,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③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企业年度进出口(海关数据)每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开展外贸业务“破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在境外建立合作开发园区、研究开发机构、原料基地以及并购企业的,每投资5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境外企业投资县内2005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500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10万元。④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融资、咨询、培训、人才等专业化服务,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筛选出一批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建立湘阴县小微骨干企业培养后备库,组织工信、统计、科技、质监等部门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壮大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

3.鼓励总部经济发展。重点引进绿色建筑建材、绿色食品等行业中的大企业集团在我县设立技术、品牌、营销、原材料、产成品、下游产品生产等职能型、关联型总部机构;引导绿色装备制造产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推动装备制造业服务化,促进企业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培育和壮大本土企业总部;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结算等高附加值环节,将现有生产基地转型升级为总部基地。县政府设立总部经济发展基金,鼓励支持企业在我县发展总部经济。具体奖励措施按照《湘阴县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进行。

4.鼓励企业上市和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走向国内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融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创造上市条件,提供“一事一议”支持。因上市需要化解的历史性问题原则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企业落户县高新区后在国内外主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新三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其他股权交易市场上市融资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强强联合、优势企业重组一般企业等形式实施重组、兼并、上市,积极对外扩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培育核心企业,迅速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县内主导产业内规模企业扩大固定投资从银行贷款2000万元以上的,经申请核定,自投资第二年3月前给予一年贴息30%和补贴担保费用30%,连续2年。

(五)以集约发展倒逼转型升级

1.强化节能减排。严格项目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性项目。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和轮供、限供电政策。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将获得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优势传统产业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传统产业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进行节能改造,落实财政资金对落后产能退出、转型转产的优惠政策。

2.深化集约用地。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理念,明确投入机制、评价机制、淘汰退出机制,深入开展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以及建设标准厂房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引进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应达到亩均200万元、税收回报亩均10万元以上,且由县高新区、财政局、审计局共同跟踪审核,认定其投资到位率。

3.推进产业延伸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按照产业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整合发展资源,推进主导产业链条完善,促进制造加工与服务协同发展,着力推动服务型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建立适应主导产业集约发展的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研发、设计、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

(六)以组织政策保障转型升级

1.健全领导机制。①调整湘阴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系工业的常委或副职任副组长。县工信局、一区两园、发改局、科技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统计局、城建投、公安局、商务粮食局、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金融办、总工会、投促局、工商联等为成员单位。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对接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我县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和指导工业产业发展,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34名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引导全县工业产业发展,保障工业发展环境,督促各产业办公室、园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抓好“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核,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②成立4个产业办公室。每个产业成立一个产业领导小组,设立一个产业办公室,每个产业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产业培育的日常工作。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办公室设县住建局,绿色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设县发改局,绿色食品产业办公室设县工信局,新材料产业办公室设县科技局。各产业办公室要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有效工作举措。③强化帮扶帮促力度。重点企业纳入县委、县政府“联手帮扶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园区、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承办,对重点企业建立“一家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对接服务办法。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帮扶责任分解表,对帮扶企业进行一对一的联系服务,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企业运行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建档销号”制,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定期会商制,确保一般问题当月解决,难点问题当季解决。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办结时限。帮扶办要重点加强调度、督促。④落实定期议工制度。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每年各至少召开一次专题议工会,切实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委、政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新型工业化总结表彰大会,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新型工业化或产业发展讲评会。由县长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新型工业化或产业发展调度会。由主管副县长牵头,组织工信、园区、统计、电力、国税、地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环保、工商、国土、科技、投促等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和报表人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业发展调度会议,研究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工业运行正常、统计可靠。

2.严格考核激励。对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设立单项考核奖,纳入年度考核,提高考核分值。分年度建立工作目标交办责任制和考核制,实行项目化、指标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分产业办公室、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制订出科学的考核细则。重点考核产业发展、项目落地、企业贡献、发展质量、优质服务等。建立电子信息考核系统,对数据实行常态化管理,由“两办”督查室每2个月进行一次督查,“两办”督查室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年终综合评比。每年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产业帮扶单位中评选10个优质服务单位。从各帮扶单位中评选12个帮扶企业发展先进个人。对不能如期如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按照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综合绩效考核不计分的处罚。同时,将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工业的绩效纳入考察领导干部和班子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园区、工业发展重点乡镇和街道、工业发展重要部门选拔懂经济、会管理、干事业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3.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园区和龙头企业发展。非上述范围不得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县财政增长情况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从2017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推进工业创新发展基金资金3000万元,县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每年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1000万元,科技部门每年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500万元,商务部门每年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300万元,农业部门每年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及企业发展。

4.保障要素供应。①破解土地瓶颈。国土部门要用好用活政策,争取用地指标保证工业发展;园区要保证动态土地储备2000亩以上,建立落户项目限时供地机制,确保项目不等地。②破解资金瓶颈。把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作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县金融办、人民银行要积极对接国家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推进政银企务实合作,完善湘阴投融资体系建设,创新融资方式,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工业领域。县财政要支持“助保贷”基金不断扩大担保贷款的规模;县内各银行贷款要重点向园区企业和转型升级企业倾斜。发挥政府性对公存款和财政奖励的杠杆作用,引导银行加大放贷力度。县金融办、房产局等部门要出台降低企业融资抵押、担保成本的办法。湘阴农商银行要适应新要求,推出更加灵活快捷、低利息的贷款新产品,成为县内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依托平台。③破解水电气等资源瓶颈。建立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资源保障调度调配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供应。要不断优化电力供应和电力服务,加快完善天然气站及通气网络,优化宽带及网线布局,确保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便利及对外联络电子通道畅通。④破解人力资源瓶颈。将优质人力资源作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的独特优势来培育,引导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工业园企业加强校企合作,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重大项目、工程实验室、众创空间等平台自主引才。有效利用招商引资平台,鼓励采取技术开发、产业联盟、课题招标、项目协作等方式引进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建立引导湘阴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在外各类优秀人才回乡创业机制,积极为志愿回乡干事创业的湘阴籍在外人才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围绕产业培训劳动力,着力解决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县人社局要建立用工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高效、精准组织用工招聘和劳动力培训,依法加强企业用工管理。

5.优化发展环境。①简政放权。要狠抓《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暂行规定》文件的落实,有效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制,并实行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和全程服务。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建立严格的交接、督办、承办评价机制,规范企业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③加大案件查处和对影响工业发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查处,县优化办每年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5件以上,县公安局加大对强买强卖强拉强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各乡镇、街道和联点单位要加强企业周边矛盾纠纷的调处,规范当地村组强行拉赞助、捐款行为。④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出台本县重点优势产品目录,扶持本土企业发展。⑤建立企业发展环境巡视和测评制度。建立企业发展巡视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企业发展环境,组织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领导和干部代表,对各职能部门及重要审批股室进行优化经济环境测评。测评结果排名后三名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对单位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媒体曝光。垂直管理部门排名后三名的,协调其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⑥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新型工业化和产业发展成果,引导全民重视、支持工业。

本计划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