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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来源: 湘阴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8-09-17 15:11 浏览次数: 1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体要求,对全县现有农村危房全面实施改造,保障质量安全,保障基本居住功能,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奋力开创“左公故里、美好湘阴”新未来。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问题,完成全县农村现有2291户危房改造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805户、低保户204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1097户,贫困残疾家庭户185户),消除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

(二)年度目标

2018年,完成1100户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    户、低保户100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400户,贫困残疾家庭户100户。

2019年,完成1191户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5    户、低保户104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697户,贫困残疾家庭户85户。

三、组织机构

建立湘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任召集人,扶贫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审计局、移民局、残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各乡镇要承担本地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责任,各村委会(社区)承担直接责任,并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重点工作

(一)规范工作程序,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村委会核实并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申报、县级审批”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危房台账,改造一户、销档一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分类组织推进,确保住房安全。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对局部危险或有危险点不需要拆除新建的危房,通过加固改造,更换、维修相关构件,实现农房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达到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对整体危险需要拆除的危房,新建房屋要符合规划要求,新房建成后必须及时拆除旧房,坚决防止建新不拆旧、建新仍住旧等现象。在危房改造任务较重的乡镇、村组,鼓励通过闲置农户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三)落实规划管理,保障风貌特色。强化农村危房改造与加强村庄规划、宅基地管理及空心房整治等工作的结合,统筹推进,提升综合效果。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简易设计范本和农房风貌图集,为危改户提供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服务,指导危房改造有图可依,体现地方特色和建筑风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全力确保工程进度。

(四)加强监管指导,提升住房质量。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体系,县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负责,压实各村(社区)直接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巡查和蹲点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切实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除中央财政和省、市补助资金外,县级经费按2500元/户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实行资金封闭运行,补助奖金直接打入危房改造户惠农卡。

(二)加强考核问责。对各乡镇危改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月检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通过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对问题突出的,从严追责、从严问责。

(三)加强监督执纪。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专项审计,确保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加强执纪监督,坚决查处优亲厚友、冒名顶替、挪用截留、克扣拖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宣传发动。发挥村支两委的组织发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参与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广大干部和危改对象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