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办发〔2016〕3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16年“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暨联手帮促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产业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阴县2016年“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暨联手帮促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产业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扎实开展联手帮促工作,强力推进“三十工程”建设,努力在岳阳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做贡献,县委、县政府决定2016年为“重大项目会战年”。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市县乡负责干部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紧盯“学赶永修县、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目标,以联手帮促为抓手,以转型创新为动力,以提速增效为核心,突出项目建设主线,按照加紧对接一批、快速开工一批、提速推进一批、加速竣工一批、高效提质一批的“五个一批”总要求,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凝心聚力,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打一场项目建设大会战,迅速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通过项目建设大提速、大推进、大攻坚、大突破,推动县域经济加速赶超、跨越发展。
二、总体部署
纳入全县“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的工业、旅游、农业休闲、基础设施、民生实事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开发规模
三、目标任务
(一)加紧对接项目(13个)。及时了解和研究国家政策走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汇报,力争环洞庭湖经济圈路、湘江风光带等9个项目纳入国家、省、市计划笼子。加强与招商项目的跟踪联系,确保中联重科、中铁重工、湘阴汽车城等4个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二)快速开工项目(18个)。对前期准备项目实行时间、任务、责任“三位一体”责任制,按照开工节点要求制定出具体的进度安排计划和实施措施,定人、定责、定时间,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基础。加快办理规划、选址、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确保合力置业、玉立环保等6个项目在3月底前开工建设;国网湖南电力、华隆重型机器等7个项目在5月底前开工建设;金鑫金属制品、隆盛达钢管等5个项目在7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提速推进项目(30个)。对苏德新材料、百尔泰克等30个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突出重点,重新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按照从早从快的原则,排出推进时间表,画出进度路线图,逐一明确时间节点和建成时限,用倒推的办法将工期细化到点、到时,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和推进项目建设。
(四)加速竣工项目(19个)。对基本竣工尚未达产的天宏置业、卓达工业地产等19个项目,县级联点领导要亲自到项目进行调研,排查问题,帮扶解难;各园区、帮促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跟进,贴心服务,使其尽快投产、达产,尽快产生效益。
(五)高效提质项目(10个)。对正式投产的鑫光铸造、元亨科技等10个项目,积极引导其抢抓相关政策机遇,加快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人才,加大转型创新发展和品牌创建力度,进一步做优、做精、做特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职责分工
(一)联项目县级领导职责
1.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或多个项目,每个项目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进行一对一的联系和服务,对项目的“土地报批、前期审批(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4项主要手续)、征地拆迁、启动建设、竣工投产”五个节点任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督促;
2.联项目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到项目调研2次,每半月至少调度1次,了解项目建设动态,负责项目问题协调的牵头工作,由专职信息员每半月向帮促办反馈1次情况。
(二)项目指挥协调机构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帮助项目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3.预防和处置好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发事件,保障项目建设正常推进。
4.积极摸排、解决项目建设困难和问题,明确一名干部为信息员,每月底按要求向县帮促办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建设综合信息,并积极为重点项目各类调度会提供材料。
5.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
(三)乡镇、园区工作职责
1.相关乡镇要落实征地拆迁工作的主体责任,按方案确定的进度要求完成辖区内项目的征地拆迁合同签订;园区负责将征地拆迁资金按要求筹措、拨付到位,确保及时为项目供地。
2.相关乡镇和园区要预防和处置好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发事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3.园区要按照年度重大项目铺排计划的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4.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交办任务和办公会议要求,明确一名干部为信息员,每周向县帮促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服务部门工作职责
1.依据部门法定职能,针对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配套工作规划和时间安排表,单位“一把手”从项目落户起全程介入、跟踪,负责到底。
2.落实项目审批手续实行“快速直通车”办理的实施办法,确保项目手续到本单位最迟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交办任务和办公会议要求,明确一名干部为信息员,每月底向县帮促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五)帮促单位工作职责
1.针对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配套工作规划和时间安排表,单位“一把手”从项目落户起全程介入、跟踪,负责到底。
2.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干部脱产帮扶,做到“五帮”,即帮办手续、帮争资金、帮促进度、帮解难题、帮优环境。
3.积极摸排、解决项目建设困难、问题,明确一名干部为信息员,每周按要求向县帮促办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建设信息,每月底及时报送综合信息,并积极为重点项目各类调度会提供材料。
4.按要求参加调度会议,及时完成交办、督办工作。
5.按照年度重大项目铺排计划的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暨联手帮促工作由黎作凤同志任政委,尹培国同志任组长,邹国良同志负总责,任第一副组长,陶娜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周鹏、许波、王跃进、余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县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局、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审计局、文物旅游局、人社局、自来水公司、电力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商务粮食局、投资与促进局、消防大队、问责办、优化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赶超办合署办公,黄首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收集、情况汇总、调度讲评、宣传报道、督查督办和管理考核等日常工作开展。各园区、帮促单位和相关乡镇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单位作后盾、帮促干部当代表”的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帮促队员,安排工作经费。帮促工作队员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帮促工作期间待遇不变,并由派出单位进行工作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二)强化工作调度。坚持定期调度、分类调度、重点调度相结合。一是定期调度。各帮促单位一把手每周深入项目调研1次以上,了解项目现状,排查和解决具体问题,落实困难问题挂号销号制度,每月26日向县赶超办和帮促办报送工作台账。每月安排一个“项目开放服务日”,相关县领导调度项目建设工作,接待项目业主来访。每周二和周四由县赶超办和帮促办通过短信平台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分类调度。县赶超办和帮促办每季度综合用地、审批、拆迁、资金、环境、水电气供应等方面问题,由分管县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分类调度,集中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如需要素保障和政策方面的重点支持,由帮促单位申报备案,县赶超办和帮促办提请县政府审议。三是重点调度。对重大项目、重点问题,由帮促单位申报,县赶超办和帮促办适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重大项目调度会,逐项目调度,逐问题交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重大项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和项目业主。
(三)加大宣传力度。《湘阴工作》、《湘阴周刊》、县电视台、湘阴手机报及县内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专版专栏,县赶超办和帮促办要定期编印《工作简报》,挖掘典型,跟踪报道,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动员全县上下思想再解放、力量再集中、力度再加大,全力以赴打好重大项目会战。对项目推进执行有力、工作方式创新有效的帮促单位、职能部门、项目协调指挥机构要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优先纳入项目建设英雄榜;对项目推进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曝光。
(四)严格督查考核。一是实行限时交办。重大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设5个时间节点,即“完成土地报批、前期审批(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4项主要手续)、征地拆迁、启动建设、竣工投产”,明确责任单位,进行限时交办。每月26日(节假日顺延),由帮促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铺排计划报送当月限时办结台账,国土、发改、环保、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和园区、乡镇分别报送重大建设项目土地报批、前期审批、征地拆迁进展情况,办公室一月一督查。办公室每月梳理汇总节点任务办结情况,对未按时办结的节点任务,逐项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工作简报》进行公开通报,并将该扣分作为“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暨联手帮促工作绩效考核的扣分依据。每月上旬或中旬,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和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调度会,项目帮促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对上月应办结而未办结的节点任务逐项进行汇报,重新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县赶超办和帮促办跟踪督办。年终,对重大建设项目从前期工作(土地报批、前期审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启动建设、竣工投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赶超办和帮促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照各重点项目推进的时间节点和限时办结要求,进行专项督查。三是突出暗访督查。县赶超办和帮促办针对部分重大项目,每月进行一次不进机关、不打招呼的暗访督查,直接深入施工现场,动态掌握各项目建设真实情况,重点了解建设过程中联点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帮促队员到岗情况,施工机械、人员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等,及时查找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印发《督查通报》,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针对进度慢的项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四是进行奖优罚劣。年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 “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暨联手帮促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奖励,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标★号的项目不纳入帮促工作考核范围)。同时,项目进度滞后、排位倒数后三名的联点县级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说明,帮促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帮促单位和在项目服务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职能部门,由问责办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1.湘阴县联手帮促工作纪律“十不准”
2.湘阴县2016年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
3.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联重点产业安排表
附件1
湘阴县联手帮促工作纪律“十不准”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明帮促工作纪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项目建设快速顺利推进,依据有关纪律条规,特制定联手帮促工作纪律“十不准”。
1.不准办事态度冷淡,故意刁难,推诿拖拉;
2.不准索拿卡要,以借为名占用帮促对象及其负责人的资金、车辆等财物;或者向帮促对象索要工作报酬、劳务费用,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准在帮促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4.不准借婚丧喜庆之机,通知或要求帮促对象送情送礼;
5.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物资采购、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6.不准要求帮促对象为自己和他人安排劳务用工,向帮促对象推销产品;
7.不准要求帮促对象接受自己和他人参股、任(兼)职,领取薪酬或干股分红;
8.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商业秘密谋取利益;
9.不准以单位经费紧张为由向帮促对象拉赞助、搞摊派,或借会议、活动之机要求帮促对象接待;
10.不准邀请帮促对象参与打牌赌博及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如有违反“十不准”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调离单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县纪委、监察局依纪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