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发〔2024〕6号
湘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2024年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2024年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推广三年试点形成的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更加稳定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在科学评估全县种植业粪肥需求和负荷消纳能力的基础上,整县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和区域种养对接中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二、工作任务
通过集中示范和分散试点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探索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资本参与的“统一收集、就地消纳、定向配送、机械施用、合理收费”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一)绿色种养循环实施面积10万亩以上。
(二)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构建粪肥还田长效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简便易行、经济可行的种养循环“一县一策”运行模式。
(四)培育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主体。
(五)优化建立3套县域粪肥还田主推技术模式。
三、实施内容
(一)布局规模。
根据我县主要农作物的分布情况和规模养殖场分布情况,考虑粪肥的产生量、就近处理、就近施用的原则、各区域粪肥需求量的大小、运输成本等因素,将我县15个乡镇划分为9个粪肥还田消纳片区,共同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还田作物向大田粮食作物倾斜,全年水稻粪肥还田面积5.5万亩以上,旱杂粮还田面积1万亩以上,蔬菜还田面积2万亩以上,水果还田面积0.5万亩以上,油菜、中药材等作物还田面积1万亩以上。最终粪肥还田任务面积视区域种植养殖实际情况、项目主体服务情况适当调整。
表1 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实施布局情况表
序号 |
片区 |
粪肥还田面积(万亩) |
具体区域 |
主要还田作物 |
1 |
东塘片区 |
1.1 |
东塘镇 |
水稻、水果、蔬菜等 |
2 |
南湖片区 |
1.0 |
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杨林寨乡 |
水稻、蔬菜等 |
3 |
石塘片区 |
1.4 |
石塘镇 |
水稻、蔬菜、油菜等 |
4 |
金龙片区 |
1.3 |
金龙镇、洋沙湖镇 |
水果、水稻等 |
5 |
文星片区 |
0.3 |
文星街道 |
水稻、油菜等 |
6 |
六塘片区 |
1.4 |
六塘乡 |
水果、蔬菜、水稻等 |
7 |
樟树片区 |
0.8 |
樟树镇 |
水稻、蔬菜等 |
8 |
静河片区 |
1.3 |
静河镇 |
水稻、油菜等 |
9 |
鹤龙湖片区 |
1.4 |
鹤龙湖镇、三塘镇 |
苎麻、水稻、蔬菜等 |
|
合计 |
10 |
|
|
(二)奖补对象及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要求,严守奖补资金“六不准”原则,即不准用于补贴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不得包含养殖企业,不得包含草场草地,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奖补资金对商品有机肥生产奖补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本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具体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如下:
1.粪肥还田利用的专业化服务主体补贴。要求第三方服务主体与养殖场签订粪肥消纳等合同,同时与种植户签订粪肥施用合同,三方都要建立相应的粪肥产生、处理、还田台账,对粪肥处理、施用的数量要可溯源。液态粪肥平均施用量水田2.4吨/亩,旱土作物3吨/亩左右,固态堆肥不少于1吨/亩,根据粪肥施用面积进行补贴,粪污收集环节65元/亩,发酵、暂存环节120元/亩,装卸、运输、施用到田118元/亩,粪污运输、处理、施用全环节成本共303元/亩,全环节补贴标准为89元/亩,补贴面积10万亩,共安排补贴资金890万元。
2.商品有机肥制造。要求有机肥生产厂家严格按照《NY/T525-2021有机肥料》要求,利用本县养殖场产生的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后,适当加入有关植物性有机物料和有关菌剂经过30天以上发酵,制成商品有机肥。成本计算:固体粪污运输40元/吨,植物性有机物料260元/吨,装卸、混合、发酵、翻堆人工工资,200元/吨,包装袋52元/吨·有机肥,设备维修、水电费等其他费用100元/吨,生产1吨商品有机肥成本共652元/吨(固体粪污和植物性有机物料比各占50%);田间商品有机肥运输300元/吨,商品有机肥制造、运输到田间成本共952元/吨。每利用畜禽粪污和适量的植物性原料制造1吨商品有机肥并销售施用到田,补贴150元/吨。按《NY/T 525-2021 有机肥料》要求,制造4000吨商品有机肥,安排补贴资金60万元。
3.粪肥替代化肥试验。3个粪肥田间试验共安排3万元。
4.定位监测。20个定位监测点,取样、检测等费用,共安排10万元。
5.粪肥产品质量抽检。不同时期抽查固、液态粪肥产品质量,共20个,安排资金4万元。
6.辐射带动示范片建设。4个辐射带动示范片,共安排12万元。
7.粪肥质量监管追溯。引进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安排资金10万元。
8.宣传培训、总结评估及技术指导。共安排11万元。
(三)创建内容。
1.确定粪肥还田利用的专业化服务主体(9个,商品有机肥生产主体1家)。建立第三方服务主体评价退出制度,全年动态调整实施主体,在三年试点项目工作基础上优胜劣汰,要求服务主体要有粪肥收集、处理、还田施用的积极性,有适配的场地、粪污收集处理必要的设施设备、施放设备,正常粪污处理生产场所(密封发酵池和暂存池)面积。项目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现第三方服务主体有弄虚作假、群众举报投诉事件发生,取消项目资格。
2.粪肥还田千亩示范片建设。做好结合文章,将粪肥还田与各乡镇种养情况、“早加晚优”绿色高质高效双季水稻生产、油菜生产、特色农产品种植等相结合,拟在东塘、六塘、南湖洲、樟树等镇创建9个粪肥还田千亩示范片,其中水稻示范片3个、水果示范片3个、蔬菜示范片2个、苎麻示范片1个,示范片有统一标识标牌有技术专家指导。
表2 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千亩示范片创建情况表
序号 |
示范区 |
示范片(个) |
粪肥还田技术模式 |
主要 还田作物 |
1 |
东塘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水果 |
2 |
南湖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水稻、蔬菜 |
3 |
石塘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蔬菜 |
4 |
金龙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水果 |
5 |
六塘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水果 |
6 |
樟树示范区 |
1 |
“固体粪肥+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蔬菜 |
7 |
静河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水稻 |
8 |
鹤龙湖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苎麻 |
9 |
鹤龙湖示范区 |
1 |
“液体粪肥+配方肥”施用模式 |
水稻 |
|
小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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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粪肥还田可追溯台账。严格台账管理,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机制。建立县域粪污收集、粪肥处理、粪肥施用地点等粪肥还田数据台账,追溯内容包括粪肥来源与数量、收集处理组织与方式、应用区域与主体、应用作物与数量等。第三方服务主体要与养殖主体和种植主体分别签订粪污收集消纳合同,同时由养殖主体记录粪肥出场数量、第三方服务主体记录运输量和还田服务量、种植主体记录还田作业面积和用量等情况,努力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管理新方式,上线运行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探索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探索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提高工作管理效率。
4.做好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成立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家组,实行技术专家分区包片技术指导。抓住粪肥还田关键时期,以液体粪肥还田、大田粮食作物粪肥施用等难点堵点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指导和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现场观摩、技术人员下乡指导等方式对第三方服务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有关人员、示范区种植业农户进行培训。加强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创建微信群、新闻、手机短信、公示栏、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全面广泛宣传,在示范区醒目位置标牌展示。标牌内容包括创建目标、范围、作物、技术模式、技术负责人等信息。
5.集成粪肥还田模式。优化建立3套县域粪肥还田主推技术模式,围绕我县水稻、油菜、特色蔬菜、水果等主栽作物,明确有机无机配合比例、粪肥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式等,指导服务主体科学制定粪肥还田计划。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集成创新,遴选一批好用实用的粪肥还田机械,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可推广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制定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和效果监测方案,委托有实力的科研院所或企业负责本区域试验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家指导组作用,及时优化粪肥施用技术参数,提高施肥科学性和精准性
6.探索长效运行机制。通过种养对接,鼓励第三方服务主体与种植端和养殖端主体签订长期合同,服务组织向养殖户适当收取粪污收集运输费用,种植主体支付液态粪肥、堆(沤)肥等产品使用费。完善利益链接机制,保证其在提供粪污收集运输、施肥到田等服务同时实现盈利的目的,实现粪肥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常态。
(四)项目进度安排。
1.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1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全面推进粪肥还田,加强宣传培训,树立标识、标牌,抓好关键农时、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召开现场推进会,大力推进示范片建设、监测点建设,做好试验示范、质量检测等工作。
2.验收阶段(2024年12月)。项目任务面积完成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后查漏补缺,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3.资金拨付阶段(2024年12月底)。经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补贴标准给予资金拨付。可根据项目阶段实施情况,分阶段拨付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服务股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部门、乡镇、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养殖户等单位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目标任务要求,细化资金使用条目,设立专账,自觉接受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整合、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二是加快资金执行。充分考虑农时季节和粪肥还田特点,加快完成本年度任务。优化资金支付方式,探索通过预付款、分期支付等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主要从示范现场、实施台账、重要技术落实、服务效果等工作情况着手,严格对标上级相关项目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现场出具问题整改意见书,规定整改完成时间,压实项目责任,确保项目完成进度,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第三方服务主体,调整奖补资金发放比例或者取消项目承办资格。
(四)加强总结宣传。系统梳理试点工作成效,重点对长效机制创建、服务组织培育、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粪肥还田技术模式等进行提炼,择优推介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种养循环试点样板,激发种养循环工作积极性。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提炼一批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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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湘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21